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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沙鹿稽徵所表示︰為建立符合國際潮流且具競爭力之公平合理所得稅制,於107年2月7日公布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案,並自今(107)年1月1日施行,使全民共享稅制優化效益。

該所進一步說明,本次稅改修正內容之一,涉及到營利事業適用稅率的調整,調整內容如下︰(一)營所稅稅率由17%調高為20%,惟課稅所得額未超過50萬元之營利事業,採分年調整,107年度稅率為18%、108年度稅率為19%,109年度以後始按20%稅率課稅,落實照顧獲利較低企業之政策。(二)營利事業未分配盈餘加徵營所稅稅率由10%調降為5%,適度減輕須藉保留盈餘累積自有穩定資金之企業所得稅負,協助籌資不易及中小型新創企業累積未來轉型升級之投資動能。

該所特別提醒,本次營利事業所得稅修正新制自107年度施行,故於108年5月申報107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及109年5月申報107年度未分配盈餘時始得適用,惟107年1月1日起之決清算案件即適用營利事業所得稅修正新制,營利事業於報稅時應多加留意,以免申報錯誤,以維自身權益。

本局表示,自106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起,納稅義務人列報扶養孫子女,該孫子女之父母均有「因故」(例如:死亡、失蹤、長期服刑或受宣告停止親權)不能扶養其子女之情事者,得依規定減除該孫子女之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或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

本局說明,依民法相關規定,父母對子女負有扶養義務,倘父母均因故不能行使扶養義務,在無遺囑指定監護人或經法院選定監護人之情形下,由同居之祖父母擔任第一順序監護人。祖父母如實際扶養孫子女並列報其免稅額,該孫子女就讀大專以上院校符合列報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條件,或該孫子女在5歲以下符合列報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條件者,納稅義務人均得依所得稅法規定列報減除。

本局進一步說明,納稅義務人孫子女之父母均符合死亡、失蹤、長期服刑或受宣告停止親權情形之一,致不能扶養其子女者,如納稅義務人未及於辦理106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列報減除孫子女之教育學費、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可以重新填寫一份正確申報書並註明「二次申報」,向原申報時戶籍所在地稽徵機關辦理書面更正,其中「死亡」情形得由稽徵機關依戶籍登記資料查詢,免檢附證明文件外,其餘情形需檢附警察局查詢人口報案單、在監證明、停止親權裁定確定證明書或其他足資證明文件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印花稅課稅範圍包括銀錢收據及承攬、典賣、讓受與分割不動產、動產買賣等合約,應於應稅憑證書立後交付或使用時貼繳印花稅,納稅義務人如採貼用印花稅票完稅者,另應依印花稅法規定辦理銷花。

該局進一步說明,貼用印花稅票者,應於每枚稅票與原件紙面騎縫處,加蓋圖章註銷之,個人得以簽名或劃押代替圖章,若稅票連綴,無從貼近原件紙面騎縫者,得以稅票之連綴處為騎縫註銷之。印花稅票註銷目地在防止揭下重用,銷花後才能算完成納稅手續,如未依規定銷花,將按應納稅額處510倍之罰鍰;將已經貼用註銷過的印花稅票揭下重用者,除追繳所逃漏印花稅外,另照所揭下重用之印花稅票數額處20倍至30倍之罰鍰。

該局提醒納稅人,避免銷花不全而受罰,可就近至稅務局所屬各分局申請開立繳款書,或至地方稅網路申報系統申請帳號,即可運用該系統開立繳款書,簡單又方便。

本局表示,近來接獲民眾致電詢問,與他方訂定房屋買賣契約,因他方反悔不買而沒收其訂金,是否要申報繳稅?

本局說明,買賣不動產發生一方違約致買賣無法成立,收受對方給付的訂金或交付的違約金,屬於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10類之其他所得,該筆訂金或違約金如有成本及必要費用,扣除後之所得額應併入綜合所得總額申報。

本局提醒,民眾如有取得該所得,應併入取得年度綜合所得總額申報繳稅,如有漏未申報之情形,依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在未經稅捐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前,自動補報並補繳所漏稅款者,可免受處罰,如有相關疑問,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就近向所轄國稅局分局、稽徵所及服務處洽詢。

 

中區國稅局埔里稽徵所表示,營利事業領取政府因辦理公共工程建設徵收土地而發放的建築物、雜項補償費及自行拆遷獎勵金等收入,應列為其他收入課稅,其必要成本及相關費用准予一併核實認定。

該所進一步說明,依據財政部84年8月16日台財稅第841641639號函規定,營利事業因政府舉辦公共工程或市地重劃,依拆遷補償辦法規定領取之各項補償費應列為其他收入,其必要成本及相關費用可以一併核實認定。

該所特別提醒,營利事業如有領取拆遷補償費情形,請務必誠實申報以免遭補稅及處罰。如因一時疏忽或不諳法令規定致漏未申報,請儘速依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自行向稅捐稽徵機關補報並補繳所漏稅款,在未經檢舉、未經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調查人員進行調查之前,僅加計利息免予處罰。

中區國稅局東山稽徵所表示:因應網路交易日漸蓬勃,該所將進行網路行銷營業人統一發票稽查,如經查獲短漏開統一發票者,除追繳所漏稅款外,將再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52條規定按所漏額處5倍以下罰鍰,一年內經查獲達3次者,得令業者停止營業。
      該所提醒該等業者,銷售貨物或另加運費應主動開立統一發票交付買受人,並呼籲營業人自行檢視,如有短漏開情事,只要在未經檢舉、未經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前自動向稅捐稽徵機關補報並補繳所漏稅款,可免除逃漏稅之處罰。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沙鹿稽徵所表示,外國營利事業利用網路提供網路連線、虛擬主機、線上交易平臺、視訊瀏覽、音頻廣播、線上遊戲、線上廣告等以數位型態使用之電子勞務或銷售無形商品予我國買受人之報酬,屬所得稅法第8條之我國來源所得,我國買受人為營利事業或機關團體者,應依同法第88條及89條規定扣繳所得稅。
該所進一步說明,鑑於透過網路跨境銷售電子勞務交易態樣快速發展,為減少國內營利事業或機關團體與外國營利事業從事網路交易不諳法令或使用新型態支付方式而未依規定扣繳,財政部以107年1月2日台財稅字第10604704390號令訂定外國營利事業跨境銷售電子勞務課徵所得稅規定,提供明確及簡化外國營利事業計算我國來源所得規定,並自106年度起適用,扣繳義務人應注意依規定期限申報扣繳憑單,以免受罰。
該所提醒,扣繳義務人可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網址:http://tax.nat.gov.tw)下載各類所得憑單(含信託)資料申報系統(IMX系統)軟體,辦理非居住者各類所得扣繳憑單網路申報作業,惟適用租稅協定上限稅率案件及逾期申報案件,不適用非居住者各類所得扣繳憑單網路申報,仍須採取人工或媒體申報方式辦理。
納稅義務人如有任何相關問題,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該所將竭誠為您服務。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沙鹿稽徵所表示,近日接獲營業人反映,因生意興隆致107年5-6月期之統一發票不敷使用,可否提前使用7-8月期統一發票?
       該所進一步表示,依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21條規定:「非當期之統一發票,不得開立使用。但經主管稽徵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另按財政部80年8月3日台財稅第800274079號函釋規定:「營業人提前使用次期之統一發票,如經查明係由於當期之統一發票業已用罄並無其他不法情事者,除通知該營業人嗣後應依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21條規定,事先申請核准外,可免援引稅捐稽徵法第44條規定移罰。」依前開規定,營業人提前使用次期發票,如經事先申請核准且無不法情事者,固可免依稅捐稽徵法第44條規定處罰,惟提前使用次期發票開立之銷售額仍應併入開立當期報繳營業稅。

      該所提醒營業人,若當期發票用罄而須提前使用次期發票時,應事先向所轄稽徵機關申請核准,才可提前使用,並將銷售額申報於開立當期,切勿貪圖一時之方便而有借用或漏開發票情形發生,以免違法受罰。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臺中分局表示,自107年1月1日起,給付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無固定營業場所之營利事業、於一課稅年度內在臺灣地區居留、停留合計未滿183天之大陸地區人民及在臺灣地區無固定營業場所之大陸地區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簡稱非居住者股東)之股利或盈餘,扣繳率修正為21%。

該分局進一步說明,綜合所得稅係採收付實現制,以所得實際取得(給付)之日為課稅年度,因此,股利發放以實際配發時點決定所得年度及適用之稅率,例如A公司股東會已於106年12月10日決議分配股利,惟股利實際配發日為107年度6月11日,則該公司應適用107年1月1日修正後之稅率,即21%之扣繳率扣繳。

該分局提醒,本次修正規定適用今(107)年1月1日起給付或配發非居住者股東之股利或盈餘,籲請扣繳單位於給付所得時應依正確之扣繳率扣繳稅款,並於代扣稅款之日起10日內向國庫繳清稅款及利用網路辦理扣繳申報。 

本局表示,近來接獲民眾詢問,將原料運往國外加工完成後,直接銷售予第三國客戶時,應該如何申報銷貨收入?
        本局說明,營利事業的會計基礎是採用權責發生制,應於交易完成時認列營業收入,也就是說,在交付貨品或提供勞務完成時認列銷貨收入。因此,公司於出口原料到境外廠商加工時,不用列為銷貨收入,等到加工完成後,產品直接運銷給國外客戶時,就必須按照交易總額列報銷貨收入。

       本局進一步說明,公司在原料出口到國外加工廠時,已經依照規定申報營業稅零稅率銷售額,到了年底,有些原料已經加工完成且出售,有些可能尚未加工完成或是還沒運銷客戶,於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時,應於營業收入調節說明欄作加減項差異調整。加工完成且出售者,應於加項「73委託國外加工不復運進口直接外銷貨品收入與本期申報營業稅銷售額之差額」調整;尚未加工完成或是還沒運銷客戶者,在減項「98本期委託國外加工不復運進口尚未銷售貨品之營業稅銷售額」填報。

      本局特別提醒,營利事業於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如結算申報營業收入與申報營業稅銷售額有差異,應注意於營業收入調節說明欄項調整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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