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綜合所得稅申報期間,常有民眾因年度總所得金額未達課稅標準,且無預扣稅款,便認為屬於「不補不退」而無需申報。然而,該局提醒,自107年度起,個人獲配公司、合作社或其他法人分配之股利或盈餘,可選擇「併入綜合所得總額」課稅,並按全戶股利合計金額的8.5%計算「可抵減稅額」,每戶抵減限額為新臺幣(下同)8萬元,所以若所得中包含「股利所得」,即使總額不高,透過申報程序反而可能領到退稅款。
該局指出,近日民眾張先生來電詢問,其114年度總所得僅25萬元,遠低於課稅標準,是否可免辦理所得稅申報?經該局進一步了解,張先生的所得來源中包含部分股利所得,對於像張先生這樣所得總額較低的小資族,其「可抵減稅額」往往大於應納稅額,兩者間的差額即可申請退稅,在國稅局同仁輔導說明下,張先生順利完成報稅並領取這份意外的「退稅紅包」。
該局特別提醒,國稅局不會主動退稅,納稅義務人必須依法完成所得稅申報程序,經核定後才能退稅。因此,呼籲有股利所得的民眾,即便所得未達起徵點,也別讓自己的退稅權益「睡著了」。此外辦理申報時建議優先選擇「直撥(轉帳)退稅」,只需填妥金融機構或郵局存款帳戶,退稅款便會在退稅日直接匯入指定帳戶,不僅省時安全,更能免去往返金融機構提兌憑單的奔波。如仍有不明瞭之處,歡迎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該局將竭誠提供詳細諮詢服務。

隨著跨境交易頻繁,越來越多跨國集團為一致性處理帳務,會要求本國營利事業配合選擇以外國貨幣作為其功能性貨幣及記帳貨幣,對此,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以外幣記帳的營利事業於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時,應依「稅捐稽徵機關管理營利事業會計帳簿憑證辦法」第19條第2項規定將決算表中之外幣折合為新臺幣。
該局進一步表示,營利事業依國際會計準則第21號「匯率變動之影響」或企業會計準則公報第22號「外幣換算」規定,選擇以外國貨幣為其功能性貨幣並作為記帳貨幣,其將決算表折合為新臺幣之匯率及匯率變動之兌換損益認定規定如下:
一、以外國貨幣記帳之各項收入、成本、費用及損失,應按所得年度臺灣銀行每月末日之牌告外幣收盤即期買入匯率(或現金買入匯率)計算年度平均匯率(以四捨五入計算至小數點以下第五位)換算為新臺幣,據以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
二、以記帳貨幣以外之貨幣(含新臺幣)交易,其入帳匯率與結匯匯率變動所產生之損益,須依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29條及第98條規定列為當年度兌換損益,並依前開規定之匯率換算為新臺幣申報。
該局舉例說明,甲公司114年度以美元作為功能性及記帳貨幣,114年度銷貨收入總額1,000萬美元,甲公司辦理114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時,須依臺灣銀行公告114年之每月末日之牌告美元收盤即期買入匯率計算之年度平均匯率31.19元,申報銷貨收入總額為新臺幣311,900,000元。另甲公司114年3月向歐洲進口設備30萬歐元,進口入帳匯率為1歐元兌換1.08美元,同年6月實際付款時結匯匯率為1歐元兌換1.13美元,產生15,000美元差額,該差額應列為114年度兌換虧損,並依美元平均匯率31.19元換算為新臺幣467,850元。
該局提醒,營利事業倘若以外幣作為功能性及記帳貨幣,應依規定正確計算轉換匯率及認列兌換損益,並妥善保存匯率計算依據及相關憑證,確保帳務清楚合乎相關法令規定,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民眾申報綜合所得稅醫藥及生育費扣除額時,如支出之醫藥費已領有保險給付,應以醫藥費支出減除受有保險給付後的金額申報扣除額。
納稅義務人申報綜合所得稅醫藥及生育費列舉扣除額,依所得税法第17條第1項第2款第2目之3規定,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之醫藥及生育費,以付與公立醫院、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療院、所,或經財政部認定其會計紀錄完備之醫院者為限。但有保險給付部分,不得扣除。
該局舉例說明,甲君申報113年度綜合所得稅時,列報醫藥及生育費扣除額20萬元,經國稅局查核,該醫藥費已受有保險給付5萬元,因此核定甲君的醫藥及生育費扣除額15萬元。
南區國稅局特別提醒,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的醫藥及生育費,只要有向保險公司申請保險理賠,不論是提供醫藥費收據的實支實付醫療險,或是不用提供醫藥費收據的定額醫療險,已受有保險給付部分不能再列報醫藥及生育費列舉扣除額,民眾申報綜合所得稅時應特別注意。

ESG為企業永續發展的指標,分別為環境保護、社會責任及公司治理3個面向。營業人導入電子發票,不僅加速數位轉型,也可以減少紙張使用及郵件遞送碳足跡,落實節能減碳;同時消費者亦可使用載具儲存雲端發票,方便查詢及兌獎,兼顧社會責任;也能透過資訊系統整合電子發票,提高資訊透明度,強化公司治理。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說明,為協助營業人計算使用電子發票之減碳效益,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於「電子發票減碳專區」(網址:https://www.einvoice.nat.gov.tw/ptl001w/carbon),以電子發票開立張數、電子發票郵件遞送數、電子發票業務申請紙張數及電子發票業務申請郵件遞送數等4項減碳項目,搭配碳足跡排放係數、計量基準及減碳量公式,提供使用電子發票計算減少碳排放量運用。
該局指出,除上述專區提供減碳情形之參考計算公式外,另推出更為簡便之「減碳計算產製永續報告書模版」及「試算及產製永續報告書」(網址:https://www.einvoice.nat.gov.tw/ptl001w/calculate)功能,只要輸入電子發票、雲端發票及電子發票證明聯等開立張數資料,即可計算出各減碳項目減碳量,另點擊「永續報告書」即自動套用產製有關電子發票篇之永續報告書,協助營業人減少整理資料的時間與負擔,提升ESG資訊揭露的完整性及便利性。
該局呼籲,開立電子發票有助企業響應環境永續,揭露於永續報告書可提升大眾對企業信任度,進而建立良好企業聲譽及競爭力。若有使用電子發票及減碳計算等相關問題,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或至該局網站(https://www.ntbk.gov.tw)利用國稅智慧客服「國稅小幫手」線上查詢。

114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自今(115)年5月1日起至同年6月1日止。財政部開放多元繳稅管道,讓納稅義務人不受時間與地點限制,隨時隨地輕鬆完成繳稅,享受服務不打烊的便利性。
臺北國稅局說明,為順應數位化潮流,今年財政部持續推廣使用行動支付及電子支付帳戶APP繳稅,參與服務的APP已多達31款(詳如附件)。熟悉手機操作的民眾,只需利用已綁定晶片金融卡或信用卡的行動支付或電子支付帳戶APP,掃描繳款書上的QR-Code行動條碼,即可快速完成繳納,真正實現省時又方便的e化繳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除使用APP繳稅外,民眾仍可選擇以信用卡、晶片金融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委託取款轉帳或自動櫃員機(ATM)等方式繳納。若不習慣e化繳稅,亦可持繳款書至代收稅款金融機構(郵局不代收)臨櫃繳款;稅額在新臺幣3萬元以下者,也可選擇至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OK)等便利商店繳納。
該局特別提醒,透過手機或網路申報,於繳稅後請務必確認是否已完成「申報上傳」步驟,並可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查詢申報結果,以免造成漏報。此外,請民眾提高警覺,國稅局絕對不會以電話、簡訊或通訊軟體提供繳稅連結,亦不會指示民眾前往ATM操作退稅。如有疑問,請撥打免付費專線0800-000-321或向戶籍所在地之國稅局查證,以避免落入詐騙陷阱。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醫療院所之執行業務收入主要為健保給付及自費收入,均須覈實依法申報,如有短、漏報情事,經查獲必須依法補稅及處罰。
該局以泌尿科醫療院所為例說明,泌尿科並非高齡男性長者之專屬科別,是涵蓋男女老少與生殖系統健康有關的醫療領域,許多泌尿系統疾病雖不致命,但卻會影響個人社交活動及生活品質。而泌尿科常見自費醫療項目種類繁多,如男性不孕症檢查及治療、尿道碎石手術、攝護腺手術及包皮手術等等,多以現金交付,因此時有醫療院所刻意隱匿並漏報自費業務收入之情事發生。
該局說明,經查核A泌尿科診所112年度自行申報執業收入與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通報金額及業者填報之業務狀況調查表所載金額,尚無異常,惟進一步查核發現該診所有大量進貨包皮環切器及昂貴藥品,但無法提供相關進貨明細憑證供核,經查得該項手術因施作方式及藥品不同收費亦有差異,金額介於新臺幣(下同)6,000元~45,500元,按財政部頒定執行業務者費用標準推算,A泌尿科診所申報自費收入偏低,經調查掌握具體事證,業者認諾有漏報自費收入,依法歸戶合夥人執行業務所得,補徵綜合所得稅233萬元,並依所得稅法第110條規定加以處罰。
該局提醒,醫療院所為病患提供醫療行為所收取自費收入,均應確實申報,如經檢視有短漏報情事,在未經檢舉、未經稅捐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前,應儘速依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自動向稅捐稽徵機關補報並補繳所漏稅款,以免受罰。

5月報稅月即將登場,114年度(以登記日為主)結婚者,辦理當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依規定可選擇「分開申報」或「合併申報」,怎樣選擇才能聰明節稅?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說明,依財政部66年9月3日台財稅第35934號函規定,個人於年度中結婚或離婚,而其配偶於該年度中有所得者,於辦理該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可自行選擇與其配偶分別或合併辦理結算申報。惟結婚當年度以後之其他年度,納稅義務人及其配偶,應依所得稅法第15條之規定,合併申報課稅。
該局補充,新婚夫妻所選擇申報方式,將影響適用稅率級距、免稅額及各項扣除額的運用,因此在申報前可透過綜合所得稅申報系統進行試算,選擇最有利方式,聰明節稅。
該局特別提醒,今年5月1日為國定假日,各地區國稅局及所屬分局、稽徵所當日未提供臨櫃申報與所得查詢服務。民眾若希望儘早完成報稅,可善用網路報稅或手機報稅,不受時間與地點限制,免排隊即可快速完成申報。
民眾如對綜合所得稅申報規定仍有疑問, 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或至該局網站(https://www.ntbk.gov.tw)利用國稅智慧客服「國稅小幫手」線上查詢。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營業人暫停營業,應依規定向所在地國稅局申報核備及辦理營業稅申報事宜。
該局說明,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營業人如因故決定暫停營業,應於停業前,向所在地國稅局申報核備,每次停業期間最長不得超過1年;營業人停業當期,不論有無銷售額,應於次期(月)開始之15日內,填具營業稅申報書,並檢附退抵稅款及其他有關文件,向所在地國稅局申報銷售額、應納或溢付營業稅額,其有應納稅額者,應先行向公庫繳納後,檢同繳納收據一併申報。
若營業人未依規定期限申報銷售額或統一發票明細表,其未逾30日者,每逾2日按應納稅額加徵1%滯報金,金額不得少於新臺幣(下同)1,200元,不得超過12,000元;其逾30日者,按核定應納稅額加徵30%怠報金,金額不得少於3,000元,不得超過30,000元;其無應納稅額者,滯報金為1,200元,怠報金為3,000元。
該局舉例說明,甲公司為按期申報營業稅之營業人,規劃自115年4月20日起暫停營業,該公司應於4月20日前向所在地國稅局申報停業,當期營業稅(115年3月至4月)應於115年5月15日前向所在地國稅局申報。
該局呼籲,營業人暫停營業應依上開規定申報核備及辦理營業稅申報事宜,且停業當期縱無銷售額,仍應依規定期限申報銷售額或統一發票明細表,以免逾期受罰。

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期間即將到來,鑑於往年都有短漏報收入案件,財政部高雄國稅局列舉結算申報容易疏忽短漏報的收入項目,提醒營利事業於申報前檢視是否均已列報。
該局說明,經查核發現容易短漏報的收入項目有:保險理賠款、海外所得、利息收入、政府補助款、領回結清勞工退休準備金帳戶之結清款項及預收或暫收款項未於實現年度轉列收入等各項收入。
營利事業收入來源多元,除銷貨收入及勞務收入外,亦應留意租金收入、權利金收入、海關退稅收入及出售財產所發生之所得等,均應依規定列報。若有跨期交易或尚未收款情形,仍應依權責發生制認列相關收入,避免因漏報或誤列影響申報正確性。營利事業於申報前可先核對帳載收入、發票開立情形及相關收款資料,並妥善保存交易憑證。如於申報期限後始發現收入列報有誤,於國稅局進行調查前,可依規定辦理更正或自動補報繳,以降低後續補稅及受罰的風險。
國稅局呼籲,營利事業可提早準備申報資料並善用網路申報系統,如對收入認列或申報方式有疑問,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或至該局網站(https://www.ntbk.gov.tw)利用國稅智慧客服「國稅小幫手」線上查詢。

5月報稅期間,民眾如需至國稅局臨櫃洽辦114年度綜合所得稅所得查調及網路申報,為紓解人潮,請多加利用財政部各地區國稅局「報稅預約」服務,透過網路或電話先行預約辦理日期。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各地區國稅局自今(115)年4月28日起提供114年度所得查調服務,並因適逢5月1日勞動節3天連假,自5月4日始提供臨櫃網路申報服務。民眾如需臨櫃辦理所得查調及網路申報服務,可先預約次3個工作日服務時段,例如4月23日(星期四)即可預約4月28日(星期二)之所得查調服務;4月28日即可預約5月4日(星期一)之網路申報服務。只要在預約時段內報到,即享有優先叫號服務,減少現場等候時間。
該局說明,「報稅預約」服務提供報稅預約或當日取號服務:
一、報稅預約服務:可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https://tax.nat.gov.tw)或各地區國稅局網站,進行報稅預約,選擇欲前往的國稅局服務據點及時段,再依預約日期及時段至現場掃描QR-Code完成報到。此外,國稅局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也提供語音預約報稅服務,民眾撥打免付費服務專線進入預約語音流程後,只要輸入欲前往報稅單位的郵遞區號前3碼或自行選擇國稅局,即可完成預約服務。
二、當日取號服務:未提前預約,當日欲臨櫃報稅的民眾,可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https://tax.nat.gov.tw)或各地區國稅局網站點選「當日取號」,先取號再到現場報到,可節省等候時間。
該局特別提醒,報稅預約網頁可查看叫號進度及現場等待人數,方便民眾規劃行程,減少現場等候時間。民眾如有任何疑問,可撥打免費服務專線0800-000-321,將有專人為您提供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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