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SG為企業永續發展的指標,分別為環境保護、社會責任及公司治理3個面向。營業人導入電子發票,不僅加速數位轉型,也可以減少紙張使用及郵件遞送碳足跡,落實節能減碳;同時消費者亦可使用載具儲存雲端發票,方便查詢及兌獎,兼顧社會責任;也能透過資訊系統整合電子發票,提高資訊透明度,強化公司治理。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說明,為協助營業人計算使用電子發票之減碳效益,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於「電子發票減碳專區」(網址:https://www.einvoice.nat.gov.tw/ptl001w/carbon),以電子發票開立張數、電子發票郵件遞送數、電子發票業務申請紙張數及電子發票業務申請郵件遞送數等4項減碳項目,搭配碳足跡排放係數、計量基準及減碳量公式,提供使用電子發票計算減少碳排放量運用。
該局指出,除上述專區提供減碳情形之參考計算公式外,另推出更為簡便之「減碳計算產製永續報告書模版」及「試算及產製永續報告書」(網址:https://www.einvoice.nat.gov.tw/ptl001w/calculate)功能,只要輸入電子發票、雲端發票及電子發票證明聯等開立張數資料,即可計算出各減碳項目減碳量,另點擊「永續報告書」即自動套用產製有關電子發票篇之永續報告書,協助營業人減少整理資料的時間與負擔,提升ESG資訊揭露的完整性及便利性。
該局呼籲,開立電子發票有助企業響應環境永續,揭露於永續報告書可提升大眾對企業信任度,進而建立良好企業聲譽及競爭力。若有使用電子發票及減碳計算等相關問題,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或至該局網站(https://www.ntbk.gov.tw)利用國稅智慧客服「國稅小幫手」線上查詢。

114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自今(115)年5月1日起至同年6月1日止。財政部開放多元繳稅管道,讓納稅義務人不受時間與地點限制,隨時隨地輕鬆完成繳稅,享受服務不打烊的便利性。
臺北國稅局說明,為順應數位化潮流,今年財政部持續推廣使用行動支付及電子支付帳戶APP繳稅,參與服務的APP已多達31款(詳如附件)。熟悉手機操作的民眾,只需利用已綁定晶片金融卡或信用卡的行動支付或電子支付帳戶APP,掃描繳款書上的QR-Code行動條碼,即可快速完成繳納,真正實現省時又方便的e化繳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除使用APP繳稅外,民眾仍可選擇以信用卡、晶片金融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委託取款轉帳或自動櫃員機(ATM)等方式繳納。若不習慣e化繳稅,亦可持繳款書至代收稅款金融機構(郵局不代收)臨櫃繳款;稅額在新臺幣3萬元以下者,也可選擇至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OK)等便利商店繳納。
該局特別提醒,透過手機或網路申報,於繳稅後請務必確認是否已完成「申報上傳」步驟,並可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查詢申報結果,以免造成漏報。此外,請民眾提高警覺,國稅局絕對不會以電話、簡訊或通訊軟體提供繳稅連結,亦不會指示民眾前往ATM操作退稅。如有疑問,請撥打免付費專線0800-000-321或向戶籍所在地之國稅局查證,以避免落入詐騙陷阱。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醫療院所之執行業務收入主要為健保給付及自費收入,均須覈實依法申報,如有短、漏報情事,經查獲必須依法補稅及處罰。
該局以泌尿科醫療院所為例說明,泌尿科並非高齡男性長者之專屬科別,是涵蓋男女老少與生殖系統健康有關的醫療領域,許多泌尿系統疾病雖不致命,但卻會影響個人社交活動及生活品質。而泌尿科常見自費醫療項目種類繁多,如男性不孕症檢查及治療、尿道碎石手術、攝護腺手術及包皮手術等等,多以現金交付,因此時有醫療院所刻意隱匿並漏報自費業務收入之情事發生。
該局說明,經查核A泌尿科診所112年度自行申報執業收入與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通報金額及業者填報之業務狀況調查表所載金額,尚無異常,惟進一步查核發現該診所有大量進貨包皮環切器及昂貴藥品,但無法提供相關進貨明細憑證供核,經查得該項手術因施作方式及藥品不同收費亦有差異,金額介於新臺幣(下同)6,000元~45,500元,按財政部頒定執行業務者費用標準推算,A泌尿科診所申報自費收入偏低,經調查掌握具體事證,業者認諾有漏報自費收入,依法歸戶合夥人執行業務所得,補徵綜合所得稅233萬元,並依所得稅法第110條規定加以處罰。
該局提醒,醫療院所為病患提供醫療行為所收取自費收入,均應確實申報,如經檢視有短漏報情事,在未經檢舉、未經稅捐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前,應儘速依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自動向稅捐稽徵機關補報並補繳所漏稅款,以免受罰。

5月報稅月即將登場,114年度(以登記日為主)結婚者,辦理當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依規定可選擇「分開申報」或「合併申報」,怎樣選擇才能聰明節稅?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說明,依財政部66年9月3日台財稅第35934號函規定,個人於年度中結婚或離婚,而其配偶於該年度中有所得者,於辦理該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可自行選擇與其配偶分別或合併辦理結算申報。惟結婚當年度以後之其他年度,納稅義務人及其配偶,應依所得稅法第15條之規定,合併申報課稅。
該局補充,新婚夫妻所選擇申報方式,將影響適用稅率級距、免稅額及各項扣除額的運用,因此在申報前可透過綜合所得稅申報系統進行試算,選擇最有利方式,聰明節稅。
該局特別提醒,今年5月1日為國定假日,各地區國稅局及所屬分局、稽徵所當日未提供臨櫃申報與所得查詢服務。民眾若希望儘早完成報稅,可善用網路報稅或手機報稅,不受時間與地點限制,免排隊即可快速完成申報。
民眾如對綜合所得稅申報規定仍有疑問, 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或至該局網站(https://www.ntbk.gov.tw)利用國稅智慧客服「國稅小幫手」線上查詢。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營業人暫停營業,應依規定向所在地國稅局申報核備及辦理營業稅申報事宜。
該局說明,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營業人如因故決定暫停營業,應於停業前,向所在地國稅局申報核備,每次停業期間最長不得超過1年;營業人停業當期,不論有無銷售額,應於次期(月)開始之15日內,填具營業稅申報書,並檢附退抵稅款及其他有關文件,向所在地國稅局申報銷售額、應納或溢付營業稅額,其有應納稅額者,應先行向公庫繳納後,檢同繳納收據一併申報。
若營業人未依規定期限申報銷售額或統一發票明細表,其未逾30日者,每逾2日按應納稅額加徵1%滯報金,金額不得少於新臺幣(下同)1,200元,不得超過12,000元;其逾30日者,按核定應納稅額加徵30%怠報金,金額不得少於3,000元,不得超過30,000元;其無應納稅額者,滯報金為1,200元,怠報金為3,000元。
該局舉例說明,甲公司為按期申報營業稅之營業人,規劃自115年4月20日起暫停營業,該公司應於4月20日前向所在地國稅局申報停業,當期營業稅(115年3月至4月)應於115年5月15日前向所在地國稅局申報。
該局呼籲,營業人暫停營業應依上開規定申報核備及辦理營業稅申報事宜,且停業當期縱無銷售額,仍應依規定期限申報銷售額或統一發票明細表,以免逾期受罰。

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期間即將到來,鑑於往年都有短漏報收入案件,財政部高雄國稅局列舉結算申報容易疏忽短漏報的收入項目,提醒營利事業於申報前檢視是否均已列報。
該局說明,經查核發現容易短漏報的收入項目有:保險理賠款、海外所得、利息收入、政府補助款、領回結清勞工退休準備金帳戶之結清款項及預收或暫收款項未於實現年度轉列收入等各項收入。
營利事業收入來源多元,除銷貨收入及勞務收入外,亦應留意租金收入、權利金收入、海關退稅收入及出售財產所發生之所得等,均應依規定列報。若有跨期交易或尚未收款情形,仍應依權責發生制認列相關收入,避免因漏報或誤列影響申報正確性。營利事業於申報前可先核對帳載收入、發票開立情形及相關收款資料,並妥善保存交易憑證。如於申報期限後始發現收入列報有誤,於國稅局進行調查前,可依規定辦理更正或自動補報繳,以降低後續補稅及受罰的風險。
國稅局呼籲,營利事業可提早準備申報資料並善用網路申報系統,如對收入認列或申報方式有疑問,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或至該局網站(https://www.ntbk.gov.tw)利用國稅智慧客服「國稅小幫手」線上查詢。

5月報稅期間,民眾如需至國稅局臨櫃洽辦114年度綜合所得稅所得查調及網路申報,為紓解人潮,請多加利用財政部各地區國稅局「報稅預約」服務,透過網路或電話先行預約辦理日期。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各地區國稅局自今(115)年4月28日起提供114年度所得查調服務,並因適逢5月1日勞動節3天連假,自5月4日始提供臨櫃網路申報服務。民眾如需臨櫃辦理所得查調及網路申報服務,可先預約次3個工作日服務時段,例如4月23日(星期四)即可預約4月28日(星期二)之所得查調服務;4月28日即可預約5月4日(星期一)之網路申報服務。只要在預約時段內報到,即享有優先叫號服務,減少現場等候時間。
該局說明,「報稅預約」服務提供報稅預約或當日取號服務:
一、報稅預約服務:可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https://tax.nat.gov.tw)或各地區國稅局網站,進行報稅預約,選擇欲前往的國稅局服務據點及時段,再依預約日期及時段至現場掃描QR-Code完成報到。此外,國稅局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也提供語音預約報稅服務,民眾撥打免付費服務專線進入預約語音流程後,只要輸入欲前往報稅單位的郵遞區號前3碼或自行選擇國稅局,即可完成預約服務。
二、當日取號服務:未提前預約,當日欲臨櫃報稅的民眾,可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https://tax.nat.gov.tw)或各地區國稅局網站點選「當日取號」,先取號再到現場報到,可節省等候時間。
該局特別提醒,報稅預約網頁可查看叫號進度及現場等待人數,方便民眾規劃行程,減少現場等候時間。民眾如有任何疑問,可撥打免費服務專線0800-000-321,將有專人為您提供解說。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適用「房屋租金支出特別扣除額」,須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扶養直系親屬在我國境內租屋供自住且非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者,每一申報戶每年支付租金減除接受政府補助部分,以新臺幣(下同)18萬元為限列報,但該等人租屋期間在中華民國境內有房屋者,不得扣除。另114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適用稅率在20%以上、股利及盈餘按28%稅率分開計稅,或基本所得額超過750萬元者,不適用扣除規定。
該局指出,為落實照顧民眾租屋需求,考量實務上部分特殊情形,財政部113年12月3日台財稅字第11304656750號令核釋下列5種房屋可視為「非自有房屋」,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扶養直系親屬另行租屋居住仍得列報房屋租金支出特別扣除額:
一、經政府公告拆遷或依災害後危險建築物緊急評估辦法張貼危險標誌之房屋。
二、已毀損面積占整棟面積達5成,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認定必須修復始能使用之房屋。
三、繼承取得共有房屋且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扶養直系親屬持分合計非全部。
四、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直系親屬因就業、就學、就醫因素而需異地租屋,且合計僅有前3 款以外之1屋(含共有房屋),供其自住且非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
五、納稅義務人符合「納稅義務人與配偶分居得各自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及計算稅額之認定標準」第2條規定,與配偶各自辦理結算申報,其配偶之自有房屋。
該局舉例說明,郭小姐114年度在就業地址附近租房子自住,其與配偶及受扶養直系親屬名下僅持有1屋,郭小姐為了就業原因而需異地租屋供自住且非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符合列報房屋租金支出特別扣除額資格。
該局特別提醒,申報綜合所得稅列報房屋租金支出特別扣除額者,應檢附承租房屋的租賃契約書、支付租金的付款證明文件、114年度於該地址辦竣戶籍登記之證明或納稅義務人載明承租之房屋係供自住且非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之切結書及符合財政部核釋視為非自有房屋情形之相關證明文件。

報稅季即將到來,面對琳瑯滿目的稅法與申報規則,您是否感到頭痛?財政部高雄國稅局為了解決民眾「法規看不懂、電話打不通、排隊等太久」之困擾,創新推出「AI稅務知識包」,將繁雜的稅務資料轉化為民眾口袋裡的智慧助教,讓民眾輕鬆打造個人專屬的「AI稅務助理」,享受即時、個人化的諮詢服務。
該局表示,過去民眾在報稅時,面對看不懂的稅法及申報規則往往無從下手。高雄國稅局將「綜合所得稅」的申報重點、常見Q&A、節稅錦囊等核心資訊,整合打包成「稅務知識包」。民眾只需簡單一鍵下載,並將檔案匯入自己常用的生成式AI平台(如ChatGPT、NotebookLM等),即可瞬間啟動專屬的「24小時專屬稅務諮詢助理」,以口語化方式像聊天一樣提問,AI即可將海量的稅務法規轉化為淺顯易懂的解答,大幅降低民眾的申報門檻。
該局呼籲,納稅義務人可至「高雄國稅局官網」(https://www.ntbk.gov.tw)下載最新的「綜合所得稅申報知識包」。今年5月,別再為了報稅問題煩惱,讓AI科技帶您輕鬆完成申報,感受全新型態的稅務服務。

114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期即將開始,民眾最關心的莫過於「今年有哪些減稅項目」,為協助納稅義務人輕鬆完成報稅,財政部高雄國稅局特別整理出5大減稅利多,並將114年度綜合所得稅適用的免稅額、各項扣除額及課稅級距金額一併整理於附件1,讓大家一次掌握!
114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5大利多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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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
適用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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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調高基本生活費 |
「每人基本生活費」為新臺幣(下同)213,000元,較113年度增加3,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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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調高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註) |
符合衛生福利部公告須長期照顧之身心失能者資格(附件2),每人每年扣除180,000元,較113年度增加6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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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放寬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適用資格 |
新增經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符合勞動部114年7月31日公告病症或病況,且在家自行照顧者,得適用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 【特別提醒】勞動部114年7月30日放寬年滿80歲以上被看護者,得持其身分證明文件申請聘僱外國人從事家庭看護工作,上開被看護者仍應符合衛生福利部公告須長期照顧之身心失能者資格,始可列報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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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放寬人工生殖療程相關醫療費用列報醫藥及生育費規定 |
至非公立醫院、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療院、所且未經財政部認定其會計紀錄完備正確之機構進行人工生殖技術療程,如相關醫療費用經中央或地方主管機關核准補助者,該等醫療費用於減除接受政府補助及受有保險給付部分,可列報醫藥及生育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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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視為對政府之捐贈,得全額列舉扣除 |
個人捐贈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成立「丹娜絲風災募款專案」及「0923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害募款專案」金額,得全額列舉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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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當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適用稅率在20%以上、股利及盈餘所得選擇按28%稅率分開計稅,或基本所得額超過750萬元者,不適用該項特別扣除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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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局整理以上各項申報利多及相關規定,提醒民眾在5月申報季來臨前,可先確認各項規定適用條件,並提前做好準備,屆時即可輕鬆省荷包。如有相關法令適用疑義,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或至該局網站(https://www.ntbk.gov.tw)利用國稅智慧客服「國稅小幫手」線上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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