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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宣導 (1421)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土地稅法第34條所稱「出售自用住宅用地」,也包括「交換」土地在內,因此交換之土地如果符合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3公畝或非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7公畝部分,地上建物為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所有,已在該地辦竣戶籍登記,且土地所有權人在交換前一年內,未曾供營業或出租使用,即可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核課土地增值稅。   …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105年度印花稅應稅憑證檢查重點包括營建業、廢棄物清理業、記帳業、記帳及報稅代理人等業別與承攬公共工程業者等,因此特別呼籲上開業者,自行檢視應稅憑證是否已依規定貼繳印花稅,或貼繳不足,請儘速補貼或補繳,以免被查獲受罰。  …
(臺中訊)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有民眾詢問,申請按自住之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其戶籍是否需先遷入?…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豐原分局表示,農業用地移轉所檢附主管機關核發之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應自核發之日起至申報移轉現值收件之日或法院拍定之日或辦竣登記之日止,在6個月內者,始得適用土地稅法第39條之2第1項規定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
依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94條第5款規定,營利事業應收帳款、應收票據及各項欠款債權,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視為實際發生呆帳損失,並應於發生當年度沖抵備抵呆帳。(一)債務人倒閉、逃匿、重整、和解或破產之宣告,或其他原因,致債權之一部或全部不能收回者。(二)債權中有逾期兩年,經催收後,未經收取本金或利息者。上述債權逾期二年之計算,係自該項債權原到期應行償還之次日起算;債務人於上述到期日以後償還部分債款者,亦同。     債權中有逾期2年,經催收後未經收取本金或利息者,可視為實際發生呆帳損失,惟應取具郵政事業已送達之存證函、以拒收或人已亡故為由退回之存證函或向法院訴追之催收證明(包括依法聲請支付命令、強制執行或起訴等程序之證明文件),所以營利事業如未取得上揭證明文件,即便債權已逾2年未收取,仍不得認列為呆帳損失。…
中度颱風梅姬來襲,彰化縣地方稅務局除持續關注受災情況,即時主動辦理減免稅捐外,也提醒民眾,如有土地、房屋或車輛,因受災而有無法使用的情形,可在災害發生後檢附受災照片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於法定期限內依規定提出申請。 該局表示,縣內房屋只要淹水1日,即減免當月房屋稅,或房屋毀損面積達全部面積3成以上,即可申請減(免)徵房屋稅。另土地因山崩、地陷、流失、沙壓等環境限制及技術上無法使用,則地價稅全免。該局提醒民眾,房屋受災戶、受災土地所有人或典權人應在災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該局提出申請。…
因應行動支付時代來臨,今年民眾使用智慧型手機(如iOS、Android作業平台手機)下載行動支付業者APP,可先至台灣行動支付股份有限公司之簽約銀行申辦服務,或向智付寶股份有限公司完成線上註冊,下載行動支付業者的「t wallet」、「智付寶Pay2go」APP,經自行輸入繳稅資料或掃描繳款書上QR-Code行動條碼帶入繳稅資料,即可使用「行動金融卡」或「手機信用卡」等行動支付工具,享受便捷稅單繳納服務。…
基隆市稅務局表示:梅姬颱風來襲,將及時成立「災害減免勘查服務小組」主動輔導辦理稅務減免並設立災害減免快速服務專櫃,藉由單一窗口的建立,讓受災民眾能夠一次解決災害減免的稅務問題,加速申辦的流程,提供災民貼心有效率的稅務服務。 稅務局提醒民眾對於淹水受災戶只要符合本市發放天然災害救助補助標準之對象(以補助清冊為依據),凡房屋遭受本次豪雨淹水,以實際淹水日為準,每30日停徵1個月,不足30日以30日計。符合前述救助補助標準之納稅義務人所有之房屋,將予減徵1個月房屋稅。…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105年地價稅將於11月開徵,常有民眾詢問,土地已經移轉了,怎麼還會收到地價稅單呢? 該局說明,地價稅是以當年度8月31日為納稅義務基準日。意即以8月31日地政機關「土地登記簿」所記載之土地所有權人為當年度地價稅之納稅義務人,負責繳納該筆土地全年之地價稅。…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納稅義務人死亡,其遺產縱未辦理繼承登記,依據民法第1151條規定,繼承人有數人時,在分割遺產前,各繼承人對於遺產全部為公同共有,繼承土地後應納之地價稅,繼承人負有公同共有繳納責任。 該處特別提醒民眾注意,對於公同共有的繳款書,稅捐機關只會對公同共有人之一寄發繳款書,其餘公同共有人僅會收到核定稅額通知書,該繳款書倘未依限繳納,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屬各分署強制執行時,全體公同共有人之原有土地、房屋、薪資或存款等均可能被強制執行拍賣或扣押。故繼承之土地未辦繼承登記,建議可選定一個管理人為納稅義務人,負繳納責任。抑或僅收到核定稅額通知書之公同共有人亦可於收到後一個月內向稅捐機關申請補發繳款書繳納,以免遭移送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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