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r1.jpg
  • bar2.jpg
  • bar3.jpg

稅務問答 (1733)

基隆關表示,近日有廠商因進口貨物品質與原訂合約規定不符,經國外廠商同意賠償或調換貨物,並經海關核准賠償或調換補運進口貨物免徵關稅在案。然原進口貨物尚未辧理退運出口,該賠償或調換貨物即已運抵港口,因此該批貨物尚未能免徵關稅放行,此等情況廠商可申請繳納保證金先行驗放,待原進口貨物退運後,再辦理退還保證金手續。 基隆關說明,依據關稅法第51條規定,課徵關稅的進口貨物,發現有損壞或規格、品質與原訂合約規定不符,經國外廠商同意賠償或調換,進口人在原貨物進口翌日起1個月內,向海關申請核辦賠償或調換的貨物進口免徵關稅,如果是機器設備,則須在安裝就緒試車翌日起3個月內辦理。…
外籍人士在臺未設立戶籍而屬所得稅法第7條規定中華民國境內居住的個人,於申報房地合一所得稅(下稱房地合一稅)時,可以居留證的「居留地址」視同辦竣「戶籍登記」,憑以適用自住房地租稅優惠。  …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為鼓勵民眾購買節能電器產品以達節能減碳綠色消費政策目標,貨物稅條例第11條之1經總統於112年6月14日公布修正,將購買節能電器退還減徵貨物稅之適用期限延長2年至114年6月14日止。 該局說明,於114年6月14日前,民眾購買經經濟部核定能源效率分級為第一級或第二級之新電冰箱、新冷暖氣機或新除濕機非供銷售且無退換貨者,可於購買日之次日起6個月內就近向任一國稅局以紙本或線上方式提出申請,每臺減徵稅額以新臺幣2,000元為限。…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113年4月3日發生芮氏規模7.2地震,造成多處地區嚴重災情,納稅義務人如因此造成財產損失,致不能於規定繳納期間內繳納稅款者,可依據稅捐稽徵法第26條規定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款。 該局說明,依據財政部104年5月26日台財稅字第10404569950號令「納稅義務人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捐辦法」,納稅義務人申請延期或分期方式及適用標準如下:…
政府為強化公共安全,提供獎勵改善公安設施設備補助措施,執行業務者及私人辦理之長照機構、幼兒園、補習班(以下合稱執行業務者)購買或更新設備取得實報實銷之政府補助款小於實際支出金額者,其差額可依規定提列折舊認列費用。  …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獨資、合夥組織營利事業於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房地並於110年6月30日以前出售,其出售房地交易所得(損失),應由營利事業計入營利事業所得額申報;如於110年7月1日以後出售,應由該房地登記所有權之獨資資本主或合夥組織合夥人,比照個人依持有期間按適用稅率申報繳納房地合一稅,該交易所得(損失)免計入營利事業所得額。 該局指出,為防杜短期炒作不動產,維護租稅公平及落實居住正義,房地合一稅2.0從110年7月1日起施行,營利事業交易符合所得稅法第4條之4規定之房屋、土地、房屋使用權、預售屋及其坐落基地、符合一定條件的股份或出資額,其交易所得應按持有期間適用差別稅率分開計算稅額,於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合併報繳。惟屬於獨資或合夥組織的營利事業在出售房地交易時,因該房地登記所有權人為個人,與具獨立法人格的營利事業主體有所不同,應依個人課稅規定辦理,該出售房地交易所得,不計入獨資、合夥組織營利事業之營利事業所得額。…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贈與人捐贈財產時,受贈單位如已依法登記為財團法人,並符合「捐贈教育文化公益慈善宗教團體祭祀公業財團法人財產不計入遺產總額或贈與總額適用標準」之規定,則該筆捐贈財產不計入贈與總額。…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近日常有民眾檢舉營業人漏未開立統一發票,國稅局受理後查證發現部分被檢舉人屬免用統一發票之小規模營業人。該局說明並非每一家行號都是使用統一發票之營業人,建議民眾可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https://www.etax.nat.gov.tw/,連結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首頁/線上服務/公示資料查詢/是否使用統一發票行號查詢),依營業人統一編號、稅籍登記地址或名稱等進行查詢,即可得知該營業人是否為核定應使用統一發票之營業人。  …
近來商用不動產租賃市場行情看漲,許多營利事業為避免日後受租金高漲衝擊,或為賺取未來高額租金收入而購置商用不動產,部分營利事業因資金不足而向金融機構借貸資金支付利息,該等利息支出於申報所得稅時應依所購置不動產的用途採用適當的列報方式。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依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97條第9款規定,營利事業借款購置不動產,其利息支出列報方式如下:…
基隆關表示,近來不少民眾因低價促銷活動,自國外透過快遞或郵包購買醫療器材進行保健醫療,常見有OK繃、液體OK繃、棉棒、衛生套、衛生棉條、日拋隱形眼鏡、矯正鏡片、以及醫用口罩等,提醒民眾應注意此類產品種類與限額,以免觸法受罰,得不償失。  …
第 5 頁,共 174 頁

嘉基聯合記帳士事務所
台中市北屯區昌平路一段95-8號五樓2
網站:www.chiachi.com.tw
TEL:(04)27037666
FAX:(04)22491212
E-mail: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
服務時間 08:30~18:00
[網站導覽]|[site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