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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問答】汽車報廢 仍要向監理機關辦理報廢手續?

 

有些民眾對於汽車無法使用面臨報廢時,會忘記到監理機關辦理車籍報廢手續,而將車輛隨意棄置路邊,因未完成報廢手續,使用牌照稅仍會持續計徵。

 

該處指出,如果民眾已繳完當年度使用牌照稅,才發生車輛不能使用,可向監理機關辦理報廢手續,則當年使用牌照稅可按照實際使用日數計徵至報廢前一日,尚可退還尚未使用期間的稅額,如果車輛報廢程序不完備或2面牌照未繳回,導致牌照遭不法人士所移用,又被查獲使用公共道路,將會被處以當年度應納稅額2倍之罰鍰,真的會虧很大!

 

該處特別呼籲,如果汽車老舊或不堪使用,請一定要向監理機關繳回2面牌照並辦妥車籍報廢手續,以確保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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