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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法規 (1300)

營利事業招待經銷商及客戶國內外旅遊之費用,應列為其他費用  …
個人申報寺廟等慈善事業機構之捐贈費,須為實際支出所取得合法憑證始准予核實認列  …
【稅務快訊】法人之贈與不課徵贈與稅,個人受贈人取自營利事業贈與之財產應併入綜合所得稅申報。 【北港訊】中區國稅局北港稽徵所表示: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3條規定,贈與稅之課徵,是以中華民國國民及非中華民國國民所為之贈與為限,也就是只對自然人的贈與行為課徵贈與稅,其他如營利事業或社團、財團法人的贈與行為都不屬於課徵贈與稅的範圍,不需要申報贈與稅。…
  【稅務法規】買住宿券…
【稅務法規】公司組織之營利事業如為孳息他益股權信託之受益人,獲配股利應課徵營利事業所得稅,如有漏報者,請於102年12月31日前自動補報繳免罰。 南區國稅局表示,在兩稅合一制度下,為避免營利事業因投資其他營利事業取得之投資收益,發生重複課稅情形,所得稅法第42條第1項爰規定,公司組織之營利事業因投資於國內其他營利事業,所獲配之股利淨額或盈餘淨額,不計入所得額課稅。…
【稅務法規】短期買賣非供自住不動產,請注意特種貨物及勞務稅之課徵規定!  (臺中訊)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因應部分地區房價不合理飆漲,且現行房屋及土地短期交易之移轉稅負偏低甚或無稅負,為促進租稅公平,健全房屋市場及營造優質租稅環境,以符合社會期待,對不動產短期交易,業於100年6月1日起,課徵特種貨物及勞務稅。…
【稅務法規】被繼承人去世前2年對繼承人及其配偶所為之贈與,視為被繼承人之遺產課稅。  …
【稅務法規】不論被繼承人之遺產多寡,都應辦理遺產稅申報。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被繼承死亡遺有財產,納稅義務人應在被繼承人死亡之次日起算6個月内辦理遺產稅申報,切莫以為免納遺產稅,就忽略申報義務。…
【稅務法規】和解產生之呆帳損失,應取具合法憑證。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因「和解」致債權之一部或全部不能收回者,應依法取具相關證明文件,才可認列呆帳損失。…
從事受控交易營利事業,應依規定辦理申報作業,以免受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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