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財政部依稅捐稽徵法第10條規定,公告113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及繳納期間展延1個月,自114年5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請納稅義務人多加使用網路辦理申報,免出門即可方便且快速完成申報。
該局說明,營利事業可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https://tax.nat.gov.tw)下載申報軟體,以網路辦理113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另繳納方式除可持繳款書至代收稅款金融機構繳納稅款外,也可利用信用卡、晶片金融卡、自動櫃員機及活期存款帳戶等e化方式繳納稅款,免出門即可輕鬆完成報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營利事業使用網路辦理113年度所得稅結算申報,於今年7月30日前(採特殊會計年度者應於申報期限屆滿前)透過營利事業所得稅電子結(決)算申報繳稅系統上傳相關附件資料(申報書附件資料封面得免加蓋營利事業及負責人、代表人或管理人章),即可不用於今年7月31日前以紙本方式(或以電子方式儲存之媒體檔)將申報書表及相關附件送交所在地之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既省時又減紙。如仍有不明瞭之處,可至該局網站(https://www.ntbna.gov.tw)查詢相關法令或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該局將竭誠提供詳細之諮詢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