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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法規 (1306)

屏東縣政府稅務局表示,公司如不再經營(如廢止或解散登記等),名下之車輛應向監理機關辦理辦理報廢或過戶手續,否則經查獲車輛有未稅或經註銷牌照後使用道路之事實,即應依規定裁罰。 該局說明,公司既為車輛所有人,即應對該車輛負有管領之責,依民法規定,法人至清算終結止,在清算之必要範圍內,視為存續,故公司法人縱已經經濟部廢止或解散登記,在尚未完成清算了結之前,公司名下車輛如有違反使用牌照稅規定,仍應依規定裁罰。…
公司如不再經營,記得辦理清算,名下車輛應向監理機關報廢或過戶手續 屏東縣政府稅務局表示,公司如不再經營(如廢止或解散登記等),名下之車輛應向監理機關辦理辦理報廢或過戶手續,否則經查獲車輛有未稅或經註銷牌照後使用道路之事實,即應依規定裁罰。…
一屋二賣未辦妥所有權移轉登記前稅務局不得拒絕契稅申報  …
經營釣魚、釣蝦場、游泳池及水療〈SPA〉場所,非屬娛樂稅課徵範圍 (臺中訊)…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針對房屋經法院判決確定應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且勝訴之當事人(原所有權人)經地政機關認定符合土地登記規則第27條第4款規定,可以單獨申請將房屋所有權移轉登記給敗訴之當事人(新所有權人)的案件,財政部已於104年5月22日發布新令釋,規定該勝訴之當事人可代敗訴之當事人申報及繳納契稅。 該局說明,契稅係為取得不動產產權時,所課徵之租稅,依契稅條例規定,應由取得所有權的人來申報納稅。惟上開情形,勝訴的一方為原所有權人,該房屋經法院判決確定應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給新所有權人,且經地政機關認定符合土地登記規則第27條可單獨申請登記之規定時,因此規定可由勝訴的當事人代替敗訴之當事人申報及繳納契稅,以便依判決意旨踐行所有權的移轉登記。
公司變更名稱其不動產辦理變更登記無須課徵土地增值稅  …
繼承取得房屋,應辦理納稅義務人名義變更!  …
建屋應保留之法定空地仍應課徵地價稅  …
 獨資、合夥組織之營利事業,對稽徵機關核定之所得額不服之復查程序  …
銷售免稅貨物或勞務之營業人得否開立應稅發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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