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法規】牌照稅繳納 倒數計時
【經濟日報2011/04/30╱項家麟】
100年使用牌照稅於4月1日開徵,今年因繳納期間末日適逢假日依法順延至5月3日。政府機關更提供多元管道讓民眾繳稅更加便利,民眾可多加利用。
今年為方便民眾繳交牌照稅,特提供多元管道,凡使用便利商店、晶片金融卡及電話語音轉帳等方式繳稅,手續費皆由政府負擔,而各地方稅稽徵機關也於開徵期間增加各項便民或延時服務。
林延文提醒尚未收到繳納書的車主,可就近至各地監理所、站或車籍所在地的地方稅稽徵機關補發,如逾期繳納者,每逾2日將按應納稅額加徵1%滯納金,至多加徵15%,逾30 日仍未繳納者,將移送強制執行;另未完成於滯納期滿後行駛公共道路經查獲者,除責令補稅外,並處以應納稅額1倍的罰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