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r1.jpg
  • bar2.jpg
  • bar3.jpg

【稅務法規】網路購物業者經核准採用電子發票

【稅務法規】網路購物業者經核准採用電子發票可不再隨貨寄送發票

賦稅發布單位: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邇來受理民眾檢舉,指稱在某網路購物中心消費後未收到發票,懷疑該業者涉嫌未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逃漏稅捐。

 

該局說明,經查明該網路購物中心係經稽徵機關核准使用電子發票之營業人,消費者向該網購中心購物交易完成前,可選擇索取無實體電子發票、捐贈發票或索取紙本發票;

 

於付款成功後,系統會自動發出信件告知消費者,不主動寄送紙本發票,由系統透過電子郵件將開立發票資訊發送至消費者信箱,並註明若發票中獎,將於開獎翌日起10日內,將中獎發票掛號寄給消費者。

 

該局指出,目前網路交易相當普及,已有愈來愈多的網路購物業者經核准採用電子發票,請消費者留意,如已於網頁上刊登依電子發票實施作業要點核准文號之廠商

 

將可不再隨貨寄送發票,而以簡訊、電子郵件或其他方式傳送相關發票資訊通知買受人,買受人可於網頁上或手機或E-MAIL信箱查詢電子發票相關訊息,並可於廠商開立電子發票48小時後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http://www.einvoice.nat.gov.tw)「全民稽核發票資料查詢系統」

 

查詢您的購物業者是否確實已依據稅法規定開立電子發票,若無,再向稽徵機關提出檢舉。

 

 

 

閱讀 971 次數

嘉基聯合記帳士事務所
台中市北屯區昌平路一段95-8號五樓2
網站:www.chiachi.com.tw
TEL:(04)27037666
FAX:(04)22491212
E-mail: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
服務時間 08:30~18:00
[網站導覽]|[site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