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r1.jpg
  • bar2.jpg
  • bar3.jpg

【稅務法規】老舊房屋無建物權狀或使用執照,仍可申請地價稅自用住宅優惠稅率!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有民眾詢問因房屋老舊並沒有建物權狀或使用執照,可否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該局表示,該老舊房屋需於稽徵機關設有房屋稅籍資料,房屋如於77429日以前建築完成,未辦理保存登記無建物所有權狀、使用執照或建物測量成果圖者,得填具「房屋基地坐落申明書」代替建物所有權狀;若房屋於77429日以後建築完成者,則需先向地政機關申請「建築改良物勘查結果通知書」以資證明地上建物坐落之地號。

 

 該局進一步提醒民眾,欲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者,其土地所有權人或配偶、直系親屬需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且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之情事,並於地價稅開徵40日(即922日)前,向土地所在地稽徵機關提出申請,當年度才可適用千分之二稅率課徵地價稅,逾期申請者,則自申請之次年期開始適用。

閱讀 353 次數

嘉基聯合記帳士事務所
台中市北屯區昌平路一段95-8號五樓2
網站:www.chiachi.com.tw
TEL:(04)27037666
FAX:(04)22491212
E-mail: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
服務時間 08:30~18:00
[網站導覽]|[site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