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r1.jpg
  • bar2.jpg
  • bar3.jpg

【稅務法規】102年度證所稅於調查前自動補報補繳可免罰

102年度證所稅於調查前自動補報補繳可免罰

 

嘉義中埔王小姐問:102年曾出售未上市櫃股票,但去年申報所得稅時忘了申報,還可以補報嗎?


    南區國稅局嘉義縣分局表示,證所稅自102年度起恢復課徵,納稅人如有出售未上市(櫃)股票,或同一年度出售興櫃股票10萬股以上,或初次上市(櫃)前取得上市(櫃)後年度出售之股票,或非居住者有銷售股票者,應於出售年度併所得稅結算申報合併報繳。


    因首度恢復課徵證所稅,該分局基於愛心辦稅,已於近日寄發催報輔導函,民眾在輔導期間內加計利息補報補繳者,得免予處罰,請民眾把握權益。

新聞稿聯絡人:綜所稅課黃課長 
聯絡電話:(05)3621010轉200

閱讀 431 次數

嘉基聯合記帳士事務所
台中市北屯區昌平路一段95-8號五樓2
網站:www.chiachi.com.tw
TEL:(04)27037666
FAX:(04)22491212
E-mail: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
服務時間 08:30~18:00
[網站導覽]|[site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