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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宣導 (1421)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最近有宗教團體詢問,已完成財團法人或寺廟登記之宗教團體,其自有房屋供傳教佈道之教堂或寺廟使用時,可否申請免徵房屋稅?…
中區國稅局竹南稽徵所表示,舉辦摸彩活動所發給之獎金或獎品,係屬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8類之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之獎金或給與,依同法第88條規定,有關扣繳規定如下: 1.中獎人如是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是在我國境內有固定營業場所的營利事業,要按照給付金額扣繳10﹪,惟應扣繳稅額不超過新臺幣2,000元者,免予扣繳,但應列單申報該管稽徵機關;惟扣繳義務人對同一納稅義務人全年給付所得不超過新台幣1,000元者,得免列單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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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新營分局表示,105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於106年6月1日截止後,經稽徵機關查核發現有短漏報所得或填報錯誤者,國稅局將於107年1月初陸續寄發繳款書及核定通知書,繳納期間為107年1月16日至1月25日止,請民眾收到後依限繳納。 該分局提醒,接獲稅單的納稅義務人請仔細核對通知書內容,如有疑問,請於繳納截止日(即107年1月25日)前向發單的分局或稽徵所提出更正申請。…
  國稅局新營分局表示,為節能減紙並簡化稅政,推動各式憑單免填發作業,106年各式憑單同時符合下列2項條件即可適用:一、憑單填發單位於107年1月31日前已向稽徵機關申報的106年度免扣繳憑單、扣繳憑單、股利憑單及相關憑單。二、憑單所載的納稅義務人為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的個人。…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豐原分局表示,土地所有權人或配偶先購買自用住宅用地後,自完成移轉登記之日起1年內,出售原有自用住宅用地,亦符合「出售時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無該自用住宅以外之房屋」之規定,可適用一生一屋優惠稅率核課土地增值稅。 該分局進一步說明,某甲於106年6月20日購入豐原區自用住宅用地並完成移轉登記,同年10月30日訂立契約出售原持有六年以上之潭子區自用住宅用地,申請適用土地增值稅一生一屋規定,如其他條件符合一生一屋之要件且某甲與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均沒有這2棟自用住宅以外之房屋,則某甲可以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核課土地增值稅。
  近日有民眾於出售土地時申請依據「一生一屋」(即土地稅法第34條第5項)規定按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卻因要件不符經稅捐稽徵機關否准。…
  日前有民眾持傳繳通知書臨櫃詢問是否可申請分期繳納,經稅處同仁告知並協助向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轄分署申請分期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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