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r1.jpg
  • bar2.jpg
  • bar3.jpg

【營利事業所得稅】105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自繳稅款2萬元以下,可持附條碼之繳款書至便利商店繳款

中區國稅局北港稽徵所表示,105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以現金繳納且每筆金額在新臺幣2萬元以下者,可持附條碼之繳款書至統一(7-11)、來來(0K)、全家、萊爾富等4家便利商店設於臺閩地區之營業門市繳款,有關附條碼之繳款書可由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審核系統/申報審核及上傳/列印報表/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稅額條碼繳款書,或連結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站/線上服務/電子申報繳稅服務/自繳繳款書三段式條碼列印(線上版)/營所稅/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稅額繳款書(自行繳納)357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未分配盈餘稅額繳款書(自行繳納)35F,自行以雷射印表機列印。

有關納稅人至便利商店或晶片金融卡、ATM及電話語音等方式繳納稅款者,繳納截止期間開放至繳納期限屆滿後第2日之24時前(即未加徵滯納金前);另自106年5月1日起新增獨資、合夥組織之營業人可以負責人本人持有之信用卡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自繳稅款,惟信用卡發卡機構服務費之收取,應自行向發卡機構洽詢。
 

該所籲請營利事業單位多多利用便利商店繳款,暨方便又省時。

閱讀 417 次數

嘉基聯合記帳士事務所
台中市北屯區昌平路一段95-8號五樓2
網站:www.chiachi.com.tw
TEL:(04)27037666
FAX:(04)22491212
E-mail: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
服務時間 08:30~18:00
[網站導覽]|[site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