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訊」嘉義縣財政稅務局表示:因105年9月27日梅姬颱風侵襲,造成本縣部分鄉鎮房屋有淹水之情形,造成民眾財產損失,縣長張花冠感同身受,為體恤災民痛苦及減輕受災戶稅負,指示該局主動辦理相關稅負減免作業。 財政稅務局局長簡世明指出,該局對於淹水受災戶將主動辦理房屋稅減免,只要符合嘉義縣社會局發放天然災害救助補助標準之對象(以補助清冊為依據),凡房屋遭受本次颱風淹水,以實際淹水日為準,每30日停徵1個月,不足30日以30日計。由於105年度房屋稅已開徵完畢,符合前述救助補助標準之納稅義務人所有之房屋,該局將於106年度開徵之房屋稅予以減徵一個月,免再由納稅義務人向財政稅務局提出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