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在保留期間仍為建築使用者,除供自用住宅使用可申請核准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千分之二)課徵地價稅外,統按千分之六計徵地價稅;若未作任何使用並與使用中之土地隔離者,免徵地價稅。
如需進一步瞭解地價稅相關法令,可利用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嘉基聯合記帳士事務所
台中市北屯區昌平路一段95-8號五樓2
網站:www.chiachi.com.tw
TEL:(04)27037666
FAX:(04)22491212
E-mail: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
服務時間 08:30~18:00
[網站導覽]|[sitemap]

Copyright © 2026 嘉基聯合記帳士事務所. Joomla templates powered by Spark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