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沙鹿稽徵所表示,水、電、瓦斯及電信等公用事業自今(105)年起開立統一發票,且為搭配節能減碳政策,採全面開立電子發票,業者在繳費通知單或已繳費憑證(由金融機構代扣款項者)上皆會加印一組載具條碼,用戶完成繳費或扣款後,可依此條碼查詢發票號碼及對領獎。
該所指出,公用事業於每期開獎時,將主動通知用戶中獎資訊,而用戶須至超商Kiosk機(如:統一超商的ibon、全家的Famiport、萊爾富的Life-ET、OK便利商店的OK.go),列印出中獎電子發票證明聯後方能領獎,惟列印中獎發票時,需輸入繳費單據上所載之「載具類別編號」及「載具流水編號」等資訊,故用戶須妥善保存印有載具條碼之繳費通知單或已繳費憑證,以利兌獎。
該所進一步呼籲,民眾可善用手機條碼的歸戶功能,將公用事業每期之載具條碼,歸戶至手機條碼統一管理,以免錯失中獎機會。此外,自今(105)年1-2月起,每期為無實體電子發票(即公用事業未印出紙本之電子發票)所加開的專屬獎,除維持增開10組100萬元獎項外,2,000元獎項由5,000組調增至8,000組,中獎機率大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