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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宣導】配偶另有土地供成年親屬居住,適用地價稅自用住宅稅率不受1處限制

配偶另有土地供成年親屬居住,適用地價稅自用住宅稅率不受1處限制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民眾要申請按自用住宅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除了要有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於該地辦妥戶籍登記,沒有出租及供營業使用,另面積限制為都市土地未超過300平方公尺(約90.75坪)或非都市土地未超過700平方公尺(約210坪)外,且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受扶養親屬,只能以1處為限。不過地上建物有其他已成年直系親屬設籍(如成年子女、父母、祖父母、岳父母),只要面積未超過限制就可以同時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不受1處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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