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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所稅】年度扣繳檢查即將展開,未依規定辦理扣繳者,請儘速補報並補繳稅款,以減輕處罰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員林稽徵所表示,為維護租稅公平,提升扣(免)繳憑單申報作業之正確性,即日起將對轄內扣繳單位實施扣繳檢查。請各單位自行檢視帳簿憑證,如有未依規定辦理扣繳情事,在未經檢舉或稽徵機關進行調查前,儘速補報並補繳稅款,可減輕處罰。

該所提供扣繳義務人常見疏失如下:

一、負責人以自己名義承租店面、廠房或倉庫供營業使用,給付時未辦理扣繳及申報憑單。

二、房屋所有權人或股東已變更(或死亡),所得人欄位仍填報原所有權人。

三、給付同業間資金調度之利息,未辦理扣繳及申報扣(免)繳憑單。

四、各單位舉辦競技競賽或機會中獎活動,如徵文徵稿、尾牙抽獎等活動,未辦理扣繳及申報憑單。

五、各單位捐贈善款僅取具廟宇、教會或公益慈善機構之收據,未申報其他所得免扣繳憑單。

六、給付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之營利事業所得時,未依規定辦理扣繳,或未於代扣稅款之日起10日內繳納及申報憑單。

七、向外國營利事業購買跨境電子勞務(例如線上廣告等)給付價款,未於代扣稅款之日起10日內繳稅及申報憑單。

該所特別呼籲免用統一發票之小規模營業人,雖無須向轄區國稅局申報營業稅,並免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但如有給付各類所得時,仍應依規定辦理扣繳及申報憑單。如有任何疑問,請撥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將竭誠為您服務。

 

新聞稿聯絡人:員林稽徵所綜所稅股王鐘模
電話:(04)8332100轉分機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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