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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問答 (2143)

為活絡債券市場,並引導市場資金投入公共建設,財政部積極推動中央政府非營業特種基金自償性資金需求透由發行乙類公債籌資,本(114)年1月20日為交通部民航事業作業基發行10年期乙類公債70億元。  …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公司或有限合夥事業依產業創新條例第10條之1規定,投資於自行使用之全新智慧機械、導入第五代行動通訊系統、資通安全產品或服務之相關全新硬體、軟體、技術或技術服務,其支出金額在同一課稅年度內合計達新臺幣(下同)100萬元以上、10億元以下之範圍,經提出具一定效益之投資計畫,並經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專案核准者,於一定比率限度內,得抵減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但並非所有其他相關支出均可申請抵稅。 該局說明,依公司或有限合夥事業投資智慧機械與第五代行動通訊系統及資通安全產品或服務抵減辦法第7條規定,若向他人購買或委由他人製造者,支出總金額為取得或委由他人生產智慧機械、第五代行動通訊系統或資通安全產品或服務之價款、運費、保險費及自行負擔之部分生產成本,但不包括為取得該智慧機械、第五代行動通訊系統或資通安全產品或服務所支付之其他費用(如新設備進駐配管配線工程,或導入資安產品教育訓練支出)。…
為落實非洲豬瘟邊境管制,並維持小三通旅客行李物品通關順暢,高雄關呼籲,入境金門地區旅客應注意入境相關規定,勿攜帶或網購未經檢疫之豬肉及豬肉製品,以免受罰。  …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近來常接獲民眾來電詢問,出資幫子女購置房產,課徵贈與稅事宜。該局指出,納稅義務人可善用每人每年244萬元的免稅額,由父母各自贈與給子女,除滿足節稅規劃,也讓子女可以利用受贈資金減輕其買房壓力。 該局說明,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2條規定,贈與稅納稅義務人每人「每年」得自贈與總額中減除免稅額,目前每人每年贈與稅免稅額為新臺幣(下同)244萬元,亦即贈與人在同一年度內,只要當年度所贈與的金額累計不超過244萬元,即可免納贈與稅。…
基隆關表示,違反海關緝私條例的納稅義務人,宜積極配合海關通知,辦理繳回「減輕裁罰倍數同意書」並繳納足額保證金,以減輕裁罰倍數。  …
農曆春節9天連假快到了,訂有國外旅遊計畫的民眾,若因積欠稅款被限制出境,行前可別忘了先繳清欠稅或提供相當擔保,才能解除出境限制順利出遊。 南區國稅局表示,依稅捐稽徵法第24條第3項規定,個人欠繳已確定稅捐在新臺幣(以下同)100萬元以上,營利事業在200萬元以上;或在行政救濟程序終結前,個人欠稅在150萬元以上,營利事業在300萬元以上,經稅捐稽徵機關依規定審酌符合限制出境條件者,即報由財政部函請內政部移民署限制該個人或營利事業負責人出境。…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依財政部110年6月11日台財稅字第11004575360號公告,個人因非自願離職出售持有期間在5年以下之房地,同時符合下列兩要件,可按較低稅率20%,申報繳納個人房地合一所得稅:(一)個人或其配偶於工作地點購買房屋、土地辦竣戶籍登記並居住,且無出租、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二)調職或有符合就業保險法第11條第3項規定之非自願離職情事,或符合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第24條規定終止勞動契約。 該局進一步舉例說明,轄內甲君於113年3月出售其於112年1月取得之A房地,自行申報課稅所得新臺幣(下同)160萬餘元,並按非自願離職適用稅率20%計算繳納應納稅額32萬餘元,惟查甲君及其配偶未於A房地辦竣戶籍登記,且甲君係自行申請離職,並非就業保險法規定,因任職單位關廠、遷廠、休業、解散或破產宣告而離職,不符合財政部110年6月11日公告情形,經該局改按持有期間2年以內出售房地稅率45%核課補徵稅額40萬餘元。…
臺北關表示,民眾如接獲國外網友告知,自海外寄送高價值貨物包裹遭海關攔檢,需先支付一筆稅金才能通關時,請務必提高警覺,該關指出,接獲此類協助電話案件時,因查無所詢貨物進口通關紀錄,多數民眾此時才驚覺遭遇詐騙。  …
國產署為活化利用國有房地,增加住宅租賃市場供給,自112年3月起推動國有非公用房地標租與符合「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規範之租賃住宅包租業(下稱包租業),由其轉租與次承租人居住使用(下稱國有房地包租)。推動迄今合計公告225戶,標脫158戶,標脫金額新臺幣(下同)1,863萬餘元,業務執行績效良好。 國產署表示,經分析113年度較112年度標脫戶數增加…
114年1月1日起,財政部實施10項利民便民措施,減輕民眾負擔,並提供更便利稅務服務,打造友善賦稅環境。 一、調高113年度每人基本生活所需費用、綜合所得稅及所得基本稅額相關免稅額、扣除額及課稅級距金額等,民眾在114年5月申報綜合所得稅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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