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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稅 (1359)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臺中市所轄各公、私營或事業組織單位,代扣彙總繳納印花稅手續費,申請期限至106年12月5日止,請於收到地方稅務局寄發之空白申請表、領款收據後,依規定填列相關資料並將申請表及領據郵寄或親送至所轄稅務局之各分局,以便辦理領款事宜,逾期不予受理。 地方稅務局進一步說明,各公、私營或事業組織單位,於106年度收取各項外來應納印花稅憑證時,如同時於給付款項(如:金融利息支出)中代扣印花稅,而合併按期彙總繳納者,將依規定就該項代扣取印花稅款之2.4%發給手續費;為維護自身權益,請各代扣單位及早申請。
(臺中訊)近來有民眾詢問,定期存單到期,存款人提領現金利息為何須課徵印花稅?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印花稅係憑證稅,如書立應稅憑證,或以非納稅憑證代替應納稅憑證使用者,即應依法貼用印花稅票。存款人領取現金利息時,雖無開立收據,但金融機構於支出傳票上,蓋有「付訖」字樣,代表該筆利息已由存款人領取,傳票即具有代替銀錢收據性質,立據人(即存款人)應按利息部分貼用千分之四印花稅票。…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依印花稅法第5條第5款及第7條第4款規定,典賣、讓受及分割不動產契據:指設定典權及買賣、交換、贈與、分割不動產所立向主管機關申請物權登記之契據,應按憑證金額1‰繳納印花稅;惟買賣移轉未辦保存登記之房屋,因無法向主管機關辦理變更登記,其所書立向地方稅稽徵機關辦理申報之契據,尚非屬印花稅法第5條第5款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物權登記之契據」。 地方稅務局進一步指出,房屋未符合相關規定致無法辦理建物所有權登記,即不能辦理移轉登記,無法為不動產所有權之讓與,實務上讓與人已將違章建築之事實上處分權讓與給受讓人,惟仍無法辦理物權登記,即非屬印花稅法第5條第5款規定之課稅範圍。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依財政部函釋規定持分共有土地辦理合併後,各共有人持有土地之現值較合併前有所增減,具有讓受不動產性質,其所立憑以向主管機關申請物權登記之協議書,核屬印花稅法第5條第5款規定之課稅範圍,仍應就其土地現值增減部分貼用印花稅票。    …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新營分局表示,查定計算營業稅額的小規模營業人,購買營業上使用的貨物或勞務,取得載明其名稱、地址、統一編號及載有營業稅額的憑證,於每年1、4、7、10月之5日前,向主管稽徵機關申報上一季進項憑證,即可於查定稅額之範圍按其申報進項稅額之10%扣減之,如該進項稅額的10%超過查定稅額者,次期得繼續扣減。  …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民眾辦理不動產移轉,所書立之不動產移轉契約書,為印花稅法所規範之應稅憑證,於書立或交付使用時,即應貼足印花稅票或開立印花稅繳款書繳納。部分民眾於申報土地增值稅或契稅後,因故解除契約而撤回其申報,嗣後又於同一份契約書更改立契日重新申報。該局特別提醒民眾,此契約已變更立契日期,係為另一次意思表示一致,其契約應另行貼繳印花稅,再持憑辦理申報。
週三, 15 十一月 2017 08:25

【營業稅】印花稅課徵範圍

(臺中訊)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印花稅為憑證稅,課徵範圍如下: 一、銀錢收據:指收到銀錢所立之單據、簿、摺。凡收受或代收銀錢收據、收款回執、解款條、取租簿、取租摺及付款簿等屬之。但兼具營業發票性質之銀錢收據及兼具銀錢收據性質之營業發票不包括。…
國稅局民雄稽徵所表示,自明(107)年1月1日起,未向教育部立案之補習班及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辦理短期補習班業務之公司,收取補習費收入將依法課徵營業稅。如屬已立案之補習班,則維持現行規定,免徵營業稅。為減少徵納雙方爭議,國稅局將進行稅籍清查,輔導期限至106年12月31日止。 該所提醒轄內未立案及經核准辦理短期公司組織之補習班自行檢視,如有符合上述應課稅規定者,請儘速向營業所在地國稅局所屬分局或稽徵所辦理稅籍登記並自107年1月1日起依法報繳營業稅。
本局表示,個人承包房屋裝潢工程並自負盈虧,係屬銷售勞務行為,應辦理營業登記並繳稅。     …
【嘉義縣訊】嘉義縣財政稅務局表示:自由職業者如律師、會計師、建築師、代書等業務上獲得報酬所出之收據,應按銀錢收據每件按金額千分之四由立據人貼用印花稅票。 該局進一步說明,依據印花稅法第8條規定,應納印花稅之憑證,於書立後交付或使用時,應貼足印花稅票;如果稅額巨大不便貼用印花稅票者,可申請開立繳款書繳納或申請按期彙總繳納印花稅。經核准按期彙總繳納者,應以每2個月為一期,分別於每年1月、3月、5月、7月、9月、11月之15日前,自行核算應納,填具繳款書,逕向公庫繳納,並應於同一期限內,填具印花稅總繳申報表,向稅務局申報,亦可利用網路申報繳納印花稅,省時又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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