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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稅 (1359)

本局表示,為營造外籍旅客多樣化購物環境,提高外籍旅客來臺觀光消費誘因,共享外籍旅客消費商機與增進臺灣觀光國際競爭力,稽徵機關積極輔導營業人與民營退稅業者簽約成為特定營業人,截至107年1月底已有2千餘家加入提供外籍旅客購物退稅服務,以提升外籍旅客購物退稅服務品質。 為利退稅審核,特定營業人於接受外籍旅客購買特定貨物申請退還營業稅時,依規定應於統一發票備註欄或空白處記載「可退稅貨物」字樣及外籍旅客之證照號碼末四碼。另外,外籍旅客購買特定貨物取得之統一發票,因已申請退還營業稅,依統一發票給獎辦法第11條第11款規定,不適用該辦法給獎規定。…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107年印花稅檢查作業將自3月1日起實施。由於印花稅屬輕稅重罰,該局籲請納稅義務人自行檢視各項應稅憑證,若發現有短漏繳(貼)印花稅之情形,請儘速依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補繳(貼)印花,否則一經查獲,除須補稅外,並會按漏稅額處5至15倍罰鍰。 該局進一步說明,凡銀錢收據、買賣動產契據、承攬契據、典賣讓受及分割不動產契據均屬印花稅課徵範圍,應於書立後交付或使用時,貼用印花稅票。例如醫院、診所、補習班、金融業及其他執行業務等行業所開立之銀錢收據,按收據金額4‰稅率繳印花稅;營造工程業、製造業、廢棄物清理業等各行業承包各種工程契約、承印印刷品契約及代理加工契據等,按合約金額1‰稅率繳納印花稅;買賣動產契據則每件稅額新台幣12元。…
本局表示,營業人未依規定申請稅籍登記而銷售貨物,係同時違反稅捐稽徵法第44條及營業稅法第51條第1項第1款規定,應依法定最高罰鍰額擇一從重處罰,且依行政罰法第24條第1項但書規定,裁處之額度不得低於各該規定之罰鍰最低額。     …
(臺中訊)日前有民眾來電詢問,載有買賣標的物及安裝之買賣合約書,應如何貼用印花稅票呢?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同一憑證具有兩種以上性質,稅率不同者,應按較高之稅率計算稅額貼用印花稅票。所以,如何貼用印花稅票,應視該契約是純屬買賣動產契據或兼具承攬契據而有不同。…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剩餘財產差額分配之登記係指依民法第1030條之1規定,因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所為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之土地建物權利移轉登記。其原因發生日期為夫妻或生存配偶與全體繼承人訂立協議給付文件之日期,或法院判決確定之日期。 該局說明,配偶一方依法行使剩餘財產差額分配登記而取得不動產所有權,非屬契稅條例第2條規定之課徵範圍,免報繳契稅,惟仍需辦理房屋稅查欠;亦不屬印花稅法第5條第5款規定之課徵範圍,免貼用印花稅票,僅應依土地稅法第49條規定申報土地移轉現值。
屏東縣政府稅務局表示:小吃店開立載有品名、數量及價款之銀錢收據,免貼用印花稅票   該局進一步說明:兼具營業發票性質的銀錢收據及兼具銀錢收據性質的營業發票,均免納印花稅。依印花稅法第5條第2款但書規定,小吃店如經核准為銷售額未達財政部標準而按查定課徵營業稅之小規模營業人,其所開立載有品名、數量及價款之銀錢收據,就是兼具營業發票性質之銀錢收據,依規定可以免貼用印花稅票。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凡一方為他方完成一定工作之契據,如承包各種工程契約、承印印刷品契約及代理加工契據等均屬印花稅法第5條第4款規定之「承攬契據」,應依規定按總金額扣除營業稅後之1‰由立約人繳納印花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為社區公共管理事務,與廠商簽訂有關環境清潔、設備保養、工程修繕……等契約,因內容已明訂工作項目及範圍,且規定完成一定工作,始給付約定報酬,核屬承攬契約,應於書立後交付持有或使用時,由公寓大樓管理委員會或廠商依規定繳納印花稅。…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當兩家以上營業人合資從事購買或銷售貨物或勞務行為時,其進、銷項憑證之取得或開立,可自行選擇下列兩種方式之一辦理: 一、各營業人分別辦理:各營業人購進貨物或勞務時,分別按各自分攤比例自供應商取得進項憑證;銷售貨物或勞務時,亦分別按同一比例開立統一發票予買受人。…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營業人購買土地未辦理所有權登記隨即出售,其性質屬債權買賣行為,應按出售價格開立統一發票與買受人,並於申報當期銷售額時列入申報。 該局說明,營業人出售土地,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以下簡稱營業稅法)第8條第1項第1款規定,免徵營業稅;惟出售尚登記於他人名下的土地,屬債權交易行為,所取得的代價,並不是處分土地的直接對價,並無免徵營業稅之適用。…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南投分局表示,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52條規定,營業人漏開統一發票或於統一發票上短開銷售額,於法定申報期限前經查獲者,應就短漏開銷售額補繳稅款並處5倍以下罰鍰,但處罰金額不得超過新臺幣100萬元,1年內經查獲達3次者,並停止其營業。 該分局提醒,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之營業人,於銷售貨物或勞務時,務必依規定誠實開立統一發票,以免於法定申報期限前經查獲,除就短漏開銷售額補稅處罰外,於1年內經查獲達3次者,並停止其營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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