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該局將自106年5月起,針對轄內(苗栗縣、臺中市、彰化縣、南投縣及雲林縣等五縣市)之建築師、技師業者,列報複委託費用異常案件,及補習班、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業者,申報收入偏低且費用偏高案件,列為加強查核對象,以維護租稅公平,遏止不法逃漏稅捐。
該局表示,近年來發現有部分建築師、技師業者利用業務複委託予管理顧問公司或其他業者方式,及部分補習班、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藉由浮報教師、職員薪資費用,或流用附設出版部門購置紙張材料成本、印刷費用等方式,虛增加費用支出,以規避綜合所得稅,爰就業者以往年度自行申報之相關費用資料,進行同業比較分析,選案列為專案查核對象,以有效遏止業者逃漏稅捐。該局除依業者提供之帳簿憑證資料予以審查之外,必要時亦將查核相關資金往來情形,以瞭解有無支付事實。
為鼓勵業者誠實申報及自動補申報及補繳稅款,該局特別籲請業者先行自行檢視帳簿憑證,如有未依規定列報費用者,請儘速向所在地分局、稽徵所辦理更正並補繳稅款,以適用免罰之規定。
民眾如有任何疑問,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本局表示,個人交易房地如屬新制課稅範圍,即使虧損也要在所有權移轉登記次日起算30日內申報;未依限辦理申報,處新臺幣3,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如有應補稅額,按所漏稅額處3倍以下罰鍰,這兩項罰鍰擇一從重處罰,請納稅義務人如期申報,以免受罰。本局說明,個人交易符合新制範圍的房地卻未申報,主要原因有三:
一、認為出售之房地適用舊制。本局指出,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或103年1月2日以後取得,且持有期間在2年以內的房屋、土地,在105年1月1日以後出售者,都屬房地合一新制的課稅範圍。
二、因課稅所得為零、虧損或適用自住房地免稅優惠不用繳稅。本局提醒,除符合下列3種情形外,不論盈虧都要申報:
1.符合農業發展條例第37條及第38條之1規定得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的土地。
2.被徵收或被徵收前先行協議價購的土地及其土地改良物。
3.尚未被徵收前移轉依都市計畫法指定的公共設施保留地。
三、以為要合併當年度綜合所得稅辦理結算申報。本局指出,個人交易房地係採分離課稅,應於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日的次日起算30日內辦理申報。本局網站首頁熱門焦點設置「房地合一」專區提供「個人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自我檢核表」,方便民眾判斷房地交易適用新制或舊制,另為節省申報時間,請多加利用網路辦理申報。 如有任何申報問題,請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軟體操作問題,請撥打0800-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大智稽徵所表示,105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自106年5月1日至6月1日止,為提供更多元的報稅方式,今年賡續辦理稅額試算服務措施,並自4月25日起陸續以掛號寄發稅額試算通知書等相關書表或以郵簡通知符合條件的納稅義務人自行上網查詢及下載書表。
該所進一步說明,符合稅額試算服務的納稅義務人於收到通知書及相關書表後,務必仔細核對試算表內容,如同意且接受試算結果,於106年5月1日至6月1日,依下列方式辦理繳稅或回復確認,即完成申報手續。
一、繳稅案件:按稅額試算通知書所計算之「應自行繳納稅額」金額繳納即可完成申報,繳稅方式包括現金、支票、信用卡、晶片金融卡、自動櫃員機(ATM)、委託取款轉帳及活期儲蓄存款帳戶轉帳等繳稅方式。
二、退稅及不繳不退案件:確認方式包含網路線上登錄、書面回復及電話語音確認(限沿用上年度結算申報以納稅義務人本人帳戶辦理繳退稅成功之存款帳戶者)等3種方式,亦請民眾多使用帳戶直撥方式辦理退稅。
另今年稅額試算屬於退稅及不繳不退案件,新增「經國稅局核定退稅金額30元以下且不利用存款帳戶辦理退稅或退稅款無法轉入存款帳戶者,同意不領取該筆退稅款」之勾選欄位,方便民眾於申報時表達領取意願。
該所特別提醒民眾,稅額試算確認申報書之回復,請多利用線上登錄方式確認,方便又省時。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沙鹿稽徵所表示,為強化服務105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稅額試算措施之適用對象,該所特別規劃設置『稅額試算』服務專區,請多加利用。
該所進一步說明,此項服務主要在協助納稅義務人辦理稅額試算確認作業(含網路)、相關書表之補列印、是否為適用對象之查詢及其他疑難問題之諮詢等,不但讓您的問題迎刃而解,更可順利又快速完成申報。
納稅義務人如有任何相關問題,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該所將竭誠為您服務。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大屯稽徵所表示:為維護租稅公平並促進納稅義務人誠實申報綜合所得稅執行業務及其他所得,國稅局每年皆會針對申報收入偏低及費用申報顯有異常之執行業務及其他所得者,列入經常性查核業務。
該所說明為避免執行業務者不諳所得稅法規定,致未依規定報繳稅款遭查帳補稅或處罰,特別針對往年查核發現,執行業務者經常發生的違章或疏失型態歸納如下:
一、具自費性高之醫療業者,因常以現金交易且多未依規定入帳,致短、漏報業務收入。
二、申報薪資、租金、材料、水電費等費用比率偏高,與申報收入顯不相當,經查核短漏報業務收入。
三、獨資之執行業務或其他所得者,列報負責人本人薪資支出及伙食費遭剔除。
四、與家庭合用之水電瓦斯費、電話費、折舊、修繕費等相關費用,無法提示可明確劃分之證明,應以二分之一計算,不得全數列報。
該所特別呼籲納稅義務人自行檢視帳簿憑證,如有短、漏報收入或列報非屬執行業務之直接必要費用情事者,凡屬未經檢舉、未經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之案件,均可依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自動補報並補繳所漏稅款及加計利息,免予處罰。納稅義務人如有任何疑問,可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該所將竭誠為您服務。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苗栗分局表示,105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自106年5月1日展開,請民眾多利用「繳稅取款委託書」、「信用卡」、「晶片金融卡」、「活期(儲蓄)存款」及「自動櫃員機(ATM)轉帳」等e化方式辦理繳(退)稅,除可免除民眾攜帶現金往返奔波遺失的風險外,又可節省民眾排隊繳稅的時間,安全又方便。
該分局提醒,凡設籍於中區國稅局轄內的納稅義務人,採用憑證報稅(含自然人憑證、金融憑證或已註冊之健保卡)完成105年度綜合所得稅網路申報或稅額試算確認回覆,並以e化方式完成繳稅或辦理直撥退稅者,可於106年5月1日至同年6月1日,憑「完成申報收執聯」或「稅額試算確認證明」及1張尚未開獎之發票,至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即可兌換〔中區國稅局×乖乖聯名包〕一包,數量有限兌完為止。
如對上述說明有任何問題,請於該分局上班時間(8:00~12:00,13:00~17:00)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該分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大智稽徵所表示,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或103年1月2日以後取得,且持有期間在2年以內的房屋、土地,於105年1月1日以後出售者,應於完成移轉登記日之次日起算30日內申報納稅。惟財政部於106年3月2日發布台財稅字第10504632520號令解釋,個人出售因配偶贈與而取得之房屋、土地,其財產交易損益應以下列方式計算。
個人取得配偶贈與之房屋、土地,適用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0條第1項第6款配偶相互贈與之財產不計入贈與總額規定者,出售時應以配偶間第1次相互贈與前配偶原始取得該房屋、土地之日為取得日,據以計算持有期間及認定應適用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7類規定計算房屋之財產交易損益(以下簡稱舊制房屋交易損益)或依同法第14條之4規定計算個人房屋、土地交易所得或損失(以下簡稱新制房屋土地交易損益),並按該房屋、土地原始取得之原因,分別依所得稅法相關規定課徵所得稅。
該所舉例,若某甲於90年買賣取得房屋土地,並於106年配偶贈與予某乙,某乙於當年度出售第三人並於當年過戶登記完成,依上開函令規定,某乙取得日為90年間(某甲第1次原始取得日),應於107年5年申報舊制房屋交易損益;另某丙於105年買賣取得房屋土地,並於106年配偶贈與予某丁,某丁即於當年度出售第三人並於當年過戶登記完成,依上開函令規定,某丁取得日為105年間(某丙第1次原始取得日),某丁應於過戶登記完成日之次日起算30日內申報新制房屋土地交易損益。
如有任何疑問,可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該所將竭誠為您服務。
新聞稿聯絡人:大智稽徵所綜所稅股謝千侑
105年度所得稅結算申報將於今(106)年5月1日開始,中區國稅局表示,因應今(106)年5月端午節連續假期,配合彈性調整放假日,致減少納稅義務人法定申報日數1日,105年度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調整為106年5月1日起至6月1日止,查詢所得及扣除額資料期間則自106年4月28日起至6月1日止。
又往年民眾申報綜合所得稅時常因疏忽而申報錯誤,致遭補稅處罰,為協助納稅義務人辦理申報作業,避免申報錯誤,該局特別整理以往報稅常見錯誤,提供民眾報稅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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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錯誤 態樣 |
常見錯誤類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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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方式 錯誤 |
將夫妻各類所得分開計稅規定誤解為夫妻可分開申報,而各自填寫一份申報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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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符合「納稅義務人與配偶分居得各自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及計算稅額之認定標準」之分居夫妻,分別申報各自填寫一份申報書,且未於申報書上填寫配偶的姓名及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亦未於「□不符合上開規定,而無法合併申報之分居夫妻(不包含因工作因素分隔兩地戶籍地不同等情形)」欄位打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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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錯誤 態樣 |
常見錯誤類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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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稅額適用錯誤 |
申報扶養年滿70歲以上其他親屬(如:叔、伯、舅等)免稅額,誤以為可比照直系尊親屬適用增加50%免稅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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誤報扶養20歲以上未在學、服役中、待業或在補習班就讀之有謀生能力的子女、兄弟姊妹或其他親屬。或兄弟姊妹重複申報扶養父母,或申報未符合民法法定扶養義務且未以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同居一家之其他親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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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扣除額錯誤 |
誤報兄弟姊妹及其他親屬或要保人與被保險人不在同一申報戶內的保險費,或將一般人身保險費(包含勞保、公保、國民年金保險)誤填入全民健保保險費欄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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誤列報本人、配偶、受扶養兄弟姊妹或其他親屬的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僅可扣除納稅義務人子女就讀大專以上之教育學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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誤將美容整型支出、看護支出、坐月子支出等非醫療性質的費用申報醫療費用;另醫藥費有保險給付部分應該先予減除,不足的部分才能申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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誤以有對價關係的收據列報捐贈扣除額(如:會費、寺廟光明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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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報所得 |
漏報房地出租給個人的租賃所得、私人間借貸利息所得等無扣繳憑單的所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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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出售房屋,未依實際買賣交易價額計算並申報財產交易所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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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未合併申報受扶養親屬的所得。(如:父母親的小規模營利事業查定課徵的營利所得、利息所得) |
民眾如有不明瞭之處,歡迎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詢問,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中區國稅局竹南稽徵所表示,民眾購買自用住宅向金融機構申請貸款時,如於次年度申報綜合所得稅時要列舉扣除購屋借款利息,必須符合申報人本人或配偶或受扶養親屬中的一人有設籍且無供出租、營業使用,即可將貸款利息列報「購屋借款利息扣除額」,又每一申報戶每年扣除額最高為新臺幣30萬元。
該所說明,每一家戶列報之「購屋借款利息扣除額」以1屋為限,並以減除儲蓄特別扣除額後之數額申報。此外,該筆貸款利息必須是民眾基於「購買自用住宅」之經濟目的,而向金融機構借款,並將取得之借款直接用於支付「購買自用住宅」之價金上,方可適用。若有疑義,請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該所將竭誠為您服務。
中區國稅局苗栗分局表示,該分局即日起展開年度所得稅扣繳檢查,請扣繳義務人自行檢視帳簿憑證,如有未依規定辦理扣繳情事,在未經檢舉及未經稽徵機關進行調查前,儘速向轄區國稅局補報並補繳稅款,可減輕處罰。
該分局說明,依據所得稅法第88條規定,扣繳單位於給付納稅義務人各類所得時,除因符合同法第4條各款規定免納所得稅者外,由扣繳義務人依據「各類所得稅扣繳率標準」或「薪資所得扣繳辦法」按所得人身分別及所得類別扣取稅款,並依同法第92條規定繳納扣繳稅款及辦理扣繳憑單之申報。
該分局提醒扣繳義務人,下列係於審查實務上常發現之疏失,請自行檢視是否已依規定辦理:
(一)營業人或補習班承租繁榮地點之店面,申報租金費用偏低或未辦理扣繳及申報憑單。(二)營利事業同業間資金調度支付之利息,未辦理扣繳及申報憑單。(三)董、監事領取之車馬費、出席費屬薪資所得,未辦理扣繳及申報憑單。(四)舉辦競技競賽或機會中獎活動,未辦理扣繳及申報憑單。(五)支付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者所得時,未依規定辦理扣繳,或未於代扣稅款之日起10日內繳納及申報憑單。(六)營利事業解散、廢止、合併或轉讓,或機關、團體裁撤、變更時,未於主管機關核准文書發文日起10日內申報憑單。(七)職工福利委員會給付之所得未申報免扣繳憑單。(八)舉辦短期進修班或研習會之授課鐘點費應屬薪資所得,誤列為執行業務之演講費。(九)扣繳憑單、各類所得申報書上填載之扣繳稅額金額與薪資、各類所得扣繳稅額繳款書之報繳金額不一致。
嘉基聯合記帳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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