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因防範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避免人潮聚集發生防疫破口,籲請納稅義務人在家網路申報或符合稅額試算者採線上登錄及電話語音確認。如申報期間要到國稅局辦理申報者,可先至該局網站首頁利用「線上取號及等候人數資訊」服務措施,完成取號後再出門,可避免現場久候及人潮擁擠。
該局進一步說明,今(109)年申報期間為維護納稅義務人健康安全,將民眾等待區設置於戶外空氣流通處,並控管室內報稅人數,以人潮分流方式進入申報場所。該局目前已實施洽公民眾實名登記制度,進入該局人員須配戴口罩、量測額溫及酒精消毒,並出示身分證或健保卡完成實名登記,以追蹤溯源管控風險,共同打造安全洽公環境。
該局特別提醒,為避免申報人潮過於密集,108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及繳納期間,由今年5月1日至6月1日,展延為5月1日至6月30日。納稅義務人只要在6月1日前完成網路申報或稅額試算線上或語音回復,或5月11日前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以紙本方式申報(包括人工、二維條碼及稅額試算書面回復),就可以在6月30日退稅。如有任何疑義,可撥打各地區國稅局免付費專線0800-000-321洽詢,由專人為您服務。
提供單位:服務科 聯絡人:陳怡伶科長 聯絡電話:(07)7115061
撰稿人:許勝傑 聯絡電話:(07)7256600 分機7034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豐原分局表示:綜合所得稅係採收付實現制,扣繳單位應以實際給付所得之年度,開立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予所得人。
該分局舉例說明,甲公司於108年1月3日將執行業務所得900,000元匯款予所得人,因該筆支出係動支107年度預算,致扣繳義務人誤解以動支預算年度為所得年度,而申報107年度執行業務所得扣免繳憑單,案經查獲,並輔導扣繳義務人補申報108年度執行業務所得扣免繳憑單。
該分局提醒扣繳義務人,如所得年度申報錯誤,致逾期申報扣免繳憑單,將依所得稅法規定處罰。
如有任何問題,可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該分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新聞稿聯絡人:豐原分局綜所稅課黃昱學
連絡電話:(04)25291040轉204
中區國稅局竹南稽徵所表示,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如符合衛生福利部(下稱衛福部)公告須長期照顧之身心失能者,109年5月申報108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稅即可列報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下稱長照扣除額),每人每年可定額減除新臺幣(下同)12萬元。
該所說明,長照扣除額適用對象包含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者、長照失能等級第2至8級且使用長照給付及支付基準服務者、入住合格住宿式服務機構全年達90日者,以及在家自行照顧者。其中在家自行照顧身心失能者,應取得「病症暨失能診斷證明書」;如符合特定身心障礙重度(或極重度)等級項目或鑑定向度之一者,應檢附108年度有效期之身心障礙證明(或手冊)影本。
該所進一步說明,因應長照扣除額第一年實施,身心失能者只要於109年6月1日前至勞動部公告之醫療院所進行專業評估,取得符合得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資格之「病症暨失能診斷證明書」,即可於109年5月報稅時享有長照扣除額。
該所特別說明,長照扣除額比照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訂有排除適用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適用:
納稅義務人如有任何國稅相關問題,歡迎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該所將竭誠為您服務。
新聞稿聯絡人: 竹南稽徵所 綜所稅股 莊雅筑
聯絡電話: 037-460597 #213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108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自109年5月1日起至6月1日止,為減輕疫情造成民眾經濟壓力及負擔,第一批及第二批退稅,將提前一個月退稅,退稅日期分別為109年6月30日及109年9月30日,請多加用存款帳戶直撥退稅,既省時又便利。
該局說明,納稅義務人於109年5月1日至109年6月1日採用「網路申報」、利用「線上登錄」或「電話語音」確認回復稅額試算,及109年5月11日以前向戶籍所在地稽徵機關以二維條碼、人工申報及稅額試算「書面確認」回復的退稅案件,將於109年6月30日退稅;如109年5月11日以前向非戶籍所在地稽徵機關及109年5月12日至6月1日間以二維條碼、人工申報及稅額試算「書面確認」回復的退稅案件,則於109年9月30日退稅,另經主管機關通知應接受隔離治療、居家隔離、居家檢疫、集中隔離或集中檢疫等措施的民眾,依公告延後辦理所得稅結算申報的退稅案件,亦併入109年9月30日辦理退稅。
該局提醒,納稅義務人辦理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填妥本人、配偶或申報扶養親屬於金融機構或郵局存款帳戶,或選擇沿用納稅義務人本人上年度結算申報辦理繳(退)稅轉帳成功之存款帳戶辦理退稅者,退稅款會在退稅當日直接撥入指定存款帳戶,至未採直撥退稅者,即以憑單退稅。該局再提醒納稅義務人,如退稅金額30元以下同意不領取該筆退稅款者,可利用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含稅額試算)人工書表及申報軟體,勾選該項欄位,即無日後領取小額退稅之困擾。
該局最後呼籲,依現行法規不論退稅金額大小,都會主動退還,利用存款帳戶直接劃撥退稅,不僅可節省持退稅憑單(支票)往返金融機構或等待票據交換的時間,也不必擔心退稅憑單(支票)若遺失或過期,尚須辦理掛失止付或展期等手續,可達到省時、安全又便利的多重好處。如仍有不明瞭之處,歡迎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該局將竭誠提供諮詢服務。
新聞稿聯絡人:徵收科 徐股長
聯絡電話:(03)3396789轉1581
中區國稅局豐原分局表示,為符合量能課稅,兼顧租稅公平,維護納稅者權益,總統於108年7月24日公布修正所得稅法第14條規定,薪資所得計算可以採定額減除或必要費用減除擇一擇優適用,並自108年1月1日起施行。
該分局說明,民眾在今(109)年5月辦理108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可選擇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定額減除新臺幣(下同)20萬元或舉證費用核實自薪資收入中減除。有關個人薪資收入得減除之必要費用項目,應符合與提供勞務直接相關且必要、自所得人實際負擔、重大性及共通性4大原則,可減除費用項目及限額如下:
一、職業專用服裝費:從事職業所必需穿著且非供日常生活穿著使用之特殊服裝或表演專用服裝,其購置、租用、清潔及維護費用。每人全年減除金額以其從事該職業薪資收入總額3%為限。
二、進修訓練費:參加符合規定機構開設職務上、工作上或依法令要求所需特定技能或專業知識相關課程之訓練費用。每人全年減除金額以其薪資收入總額3%為限。
三、職業上工具支出:購置專供職務上或工作上使用書籍、期刊及工具之支出。但其效能非2年內所能耗竭且支出超過一定金額者,應逐年攤提折舊或攤銷費用。每人全年減除金額以其從事該職業薪資收入總額3%為限。
該分局舉例,林先生108年度從事演員之薪資收入600萬元,購置表演專用服裝費用30萬元、參加演員訓練課程支付訓練費15萬元,職業專用服裝費及進修訓練費上限各18萬元(600萬元×3%),林先生可列報職業專用服裝費18萬元及進修訓練費15萬元共33萬元,已超過當年度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20萬元,林先生得擇一擇優檢附相關證明文件自其薪資收入600萬元中核實減除必要費用33萬元,申報薪資所得567萬元。
如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該分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新聞稿聯絡人:豐原分局綜所稅課陳淑涵
連絡電話:(04)25291040轉213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近來接獲民眾詢問如何使用健保卡查詢108年度所得、扣除額資料及辦理該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其實國稅局已推行以健保卡報稅多年,民眾可利用家中讀卡機,登入「健保卡網路服務註冊」官方網站,查驗會員身分,取得註冊密碼,即可以「健保卡+密碼」登入綜合所得稅電子結算申報繳稅系統,下載所得及扣除額資料後,辦理108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
國稅局進一步說明:如果家中沒有讀卡機,該怎麼辦呢?民眾可至鄰近國稅局、或健保署所屬服務據點臨櫃申請註冊。特別提醒民眾,為避開申報期人潮擁擠,自即日起可提前至國稅局辦理註冊,於4月28日起至6月30日持已註冊的健保卡,就近至便利商店的多媒體事務機(KIOSK)以「健保卡+密碼」取得「查詢碼」後,再以「身分證統一編號+戶口名簿戶號」,到「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申報綜合所得稅,沒有讀卡機也能在家輕鬆網路報稅。
網路報稅省時方便又輕鬆,如有問題,可撥打免費服務專線0800-000-321洽詢,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108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期即將到來,請民眾注意按時自行繳稅並完成結算申報程序。
該局說明,依所得稅法規定,納稅義務人應於每年5月1日至5月31日,填具結算申報書,向戶籍所在地稽徵機關申報其上一年度內構成綜合所得總額之項目及數額,以及有關減免、扣除之事實,並應依其全年應納稅額減除扣繳稅額及可扣抵稅額,計算其應納之結算稅額,於申報前自行繳納。本(109)年申報108年度綜合所得稅期間為109年5月1日至6月1日(109年5月31日為星期日,順延至6月1日),請民眾務必注意於申報期限內辦理結算申報。
該局舉例說明,民眾某甲未辦理106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經稽徵機關查獲遭補稅及處罰,申請人不服,主張因5月期間出差國外致未申報,申請復查,經該局復查決定略以,申報期間倘無法自行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仍可委託代理人代為辦理,或於稽徵機關查獲前儘速補辦理申報及繳稅,遂復查駁回並確定在案。
該局特別提醒民眾,配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措施,請民眾多加利用網路及電子支付方式完成查調、申報及繳稅程序,以網路代替馬路,減少感染病毒風險。另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應仔細檢視所得、免稅額及扣除額是否均已據實申報,倘對申報之所得或內容仍有疑問,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該局將竭誠提供諮詢服務。
新聞稿聯絡人:法務二科 陳股長
聯絡電話:03-3396789轉1661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北斗稽徵所表示,個人於108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109年5月1日至6月1日)內接受隔離治療、居家或集中隔離、檢疫者,申報繳納期限展延至同年6月30日。如於前述展延申報繳納期限屆滿時,仍接受隔離治療者,申報繳納期限自隔離治療結束之次日起展延20日。
該所提醒,該延期申報繳納無須事前申請,惟應於公告展延期限內檢具主管機關掣發之隔離治療通知書、隔離通知書或檢疫通知書等相關證明文件,向該管稅捐稽徵機關申報並繳納稅款。
納稅義務人如有任何問題,可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該所將竭誠為您服務。
(提供單位:綜所稅股王小姐,電話:04-8871204分機211)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政府為減輕新冠肺炎疫情對產業影響,訂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及子法規「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員工防疫隔離假薪資費用加倍減除辦法」,針對受影響而發生營運困難的執行業務及其他所得業者(包含私人辦理補習班、幼兒園及養護、療養院、療養所等),提供相關紓困及振興措施,並溯及自本(109)年1月15日生效,以期降低相關業者損失,讓業者能迅速於疫後復原回歸正常。
符合規定的執行業務及其他所得業者,可以就其給付員工薪資金額的200%,自申報109年度綜合所得稅的執行業務或其他所得中核實減除,得減除的金額以當年度執行業務所得或其他所得為限,並在明年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依規定格式填報並應檢附證明文件(詳附件)。
該局特別提醒,執行業務及其他所得業者於員工請防疫隔離假期間給付屬於薪資性質的薪金、俸給、工資及其他任何名義的經常性給與,於計算上開薪資費用加倍減除辦法規定的薪資金額時,應先減除經稽徵機關核定的政府補助款,並以減除當年度依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2類及第10類規定計算的所得額至零為限,如計算的執行業務所得額及其他所得額已為負數者,不適用薪資費用加倍減除的規定(詳附表)。
如有相關問題,請撥打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
附件
執行業務及其他所得業者列報給付員工防疫隔離假薪資金額的200%,應檢附證明文件
(一) 薪資金額證明。
(二) 員工請防疫隔離假的假單、請假紀錄或其他證明文件。
(三) 各級衛生主管機關認定應接受居家隔離、居家檢疫、集中隔離或集中檢疫者,或為照顧生活不能自理的受隔離、檢疫家屬而請防疫隔離假者,所開立的居家隔離通知書、居家檢疫通知書、集中隔離證明、集中檢疫證明或其他證明文件。
新聞稿聯絡人:審查二科 邱股長
聯絡電話:(03)3396789轉1436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近日屢接獲民眾來電詢問,因所服務企業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實施無薪假或減薪措施,致個人收入減少,擔心即將到來的5月份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無法如期繳納稅款。
該局表示,財政部為讓全國民眾全心防疫,緩解民眾繳稅壓力,對於因受疫情影響,不能於規定繳納期間內一次繳清稅款者,於日前發布稽徵機關受理納稅義務人因受疫情影響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捐審核原則,期以從寬審酌從速辦理與民眾攜手共同防疫度難關。其中與民眾個人有關重點整理如下:如附件
請符合條件的民眾,可於規定的繳納期間內,填寫申請書及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例如減薪通知等)提出申請,以維護自身權益喔!!
該局進一步表示,為便利民眾申請,相關申請書表已置於該局網站首頁(網址:https://www.ntbk.gov.tw)/主題專區/行政專區/防疫期間免出門專區/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款,民眾可自行下載列印。倘需進一步瞭解相關措施規定及申請流程,可撥打該局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7256600轉7601該局諮詢窗口洽詢,將由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提供單位:徵收科 聯絡人:黃翠瑩科長 聯絡電話:(07)7115453
撰稿人:王美媚 聯絡電話:(07)7256600 分機7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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