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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妮蓁

吳妮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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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區國稅局潮州稽徵所表示,108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即將自109年5月1日受理申報,為提供更多元的報稅方式,今年賡續辦理稅額試算服務措施,並自4月25日起陸續以掛號寄發稅額試算通知書等相關書表,或以郵簡通知符合條件的納稅義務人自行上網查詢及下載書表。民眾如果想知道是否適用稅額試算服務,可於4月25日至6月30日利用網際網路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https://tax.nat.gov.tw)線上查詢或撥打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查詢,亦可向各地區國稅局櫃台查詢。

該所進一步說明,符合稅額試算服務的納稅義務人於收到通知書及相關書表後,務必詳細核對各項內容,如同意且接受試算結果,於109年5月1日至6月30日,依下列方式辦理繳稅或回復確認,即完成申報手續:


一、繳稅案件:按稅額試算通知書所載之「應自行繳納稅額」金額繳納,繳稅方式包括現金、票據、信用卡、晶片金融卡、自動櫃員機(ATM)、委託取款轉帳及活期(儲蓄)存款帳戶轉帳等繳稅方式;倘應自行繳納稅額在新臺幣二萬元以下者,可持稽徵機關寄發附條碼繳款書,至便利商店繳納稅款,或以內政部核發之自然人憑證、已申辦「健保卡網路服務註冊」之全民健康保險保險憑證或行動身分識別為通行碼至便利商店多媒體資訊機查詢列印繳納單,至櫃檯繳納。亦可多利用開辦「行動支付工具」繳稅業者之APP,以信用卡或晶片金融卡轉帳繳納稅款即完成申報。


二、退稅及不繳不退案件:確認方式包含網路線上登錄、書面確認、電話語音確認(限沿用上年度結算申報以納稅義務人本人帳戶辦理繳退稅成功之存款帳戶者)等方式,亦請民眾多使用帳戶直撥方式辦理退稅。


   

另稅額試算屬於小額退稅(30元以下)及不繳不退案件,方便您於申報時表達領取意願,可勾選「經國稅局核定退稅金額30元以下且不利用存款帳戶辦理退稅或退稅款無法轉入存款帳戶者,同意不領取該筆退稅款」之欄位。


   

該所特別提醒民眾,適用稅額試算退稅及不繳不退案件,可透過智慧型手機、平板電腦掃描QR-Code行動條碼,或至財政部簡易回復確認網站登錄回復或循書面回復、電話語音確認才算完成申報喔!

新聞稿聯絡人:綜所稅股 徐股長
聯絡電話:(08)7899871轉分機200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個人於108年透過教育部開設的「個人捐贈運動員專戶」捐贈運動員款項,符合規定者可於109年5月1日至6月30日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作為列舉扣除額項目。


       
該局進一步說明,依據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26條之1規定,個人透過教育部設置的國庫專戶,指定對該部公告認可之特定運動員的捐贈,視同對向主管機關登記或立案成立之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構或團體的捐贈,加計申報戶內本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同類捐贈之合計金額,以不超過綜合所得總額20%為限,可列報列舉扣除額;但透過國庫專戶對未指定特定運動員的捐贈,為對政府的捐贈,則不受金額限制可全額扣除,並均須附收據正本供稽徵機關核對(如附表)。


       
該局提醒,個人對指定特定運動員的捐贈,若該特定運動員為捐贈者的配偶或具二親等內血親、姻親關係,除捐贈不得列報綜合所得稅列舉扣除額外,並應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於捐贈行為發生後30日內辦理贈與稅申報;如有相關問題,請撥打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


新聞稿聯絡人:審查二科 邱股長
聯絡電話:(03)3396789轉1436

為避免群聚效應引發嚴重疫情,108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及繳納期限展延至109630日止,南區國稅局安南稽徵所籲請眾在家網路申報,如符合稅額試算者則採線上登錄及電話語音確認;如仍需到國稅局辦理申報者,可利用南區國稅局網站首頁「線上取號及進度查詢專區」服務措施,即可知叫號進度及等待人數,減少現場等候時間。

 

另外今年財政部新推出超商列印報稅通行碼的便民措施,民眾可以「自然人憑證」或已註冊「健保卡」至統一(7-11)、全家、萊爾富及來來(OK)等四大超商多媒體事務機(KIOSK)列印查詢碼戶號,沒有讀卡機的民眾,也可在家輕鬆下載所得額及扣除額完成申報。

 

 

該所指出為鼓勵民眾自行網路申報今年報稅抽獎活動僅限非由國稅局臨櫃輔導之網路申報案件,網路申報上傳開始時間為51凌晨至63024,申報期間全日無休,不必親赴國稅局,不受時間及空間限制,省去往返奔波及現場排隊等候之苦,免出門,少群聚,最安心!

 

民眾如有任何建議或疑問,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將由專人竭誠服務。

 

新聞稿聯絡人:安南稽徵所綜所稅股股長 06-2467780200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近日接獲民眾林先生來電詢問,5月份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應否將108年度在大陸地區工作所領取之薪資所得併入該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課稅?



該局說明,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4條第1項規定,納稅義務人有大陸地區來源所得者,應併同臺灣地區來源所得課徵所得稅,但其在大陸地區已繳納之稅額,如取得經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驗證後之大陸地區完納所得稅證明文件者,得自應納稅額中扣抵,惟扣抵數額不得超過因加計其大陸地區來源所得,而依臺灣地區適用稅率計算增加之應納稅額。



該局進一步指出,納稅義務人在申報大陸地區來源所得時,最常見的錯誤為未以收入總額列報,卻誤以減除大陸地區扣除額後之所得淨額申報,導致短漏報所得而受罰。



該局特別提醒,目前正值五月報稅季,民眾常利用電子報稅憑證查詢、下載所得,但大陸地區來源所得非屬稽徵機關提供所得資料的範圍,如有是項所得無論金額高低,均應併同臺灣地區來源所得辦理申報,以免因短漏報所得遭補稅處罰。


提供單位:法務二科   聯絡人:陳美琳科長  聯絡電話:(07)7165696


撰稿人:孫海強        聯絡電話:(07)7256600 分機8741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今(109)年辦理108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因應疫情延長至630日,且為減輕疫情造成民眾之經濟壓力,財政部特別將申報退稅提前1個月並分3批退稅。

 

該局說明,以往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第一批退稅都是在7月底,今年特別提前至630日完成第一批退稅,該局整理今年3批退稅之時程及適用對象如下:

 

一、第一批:退稅日期109630

()10951日至61日採網路申報、稅額試算採線上登錄或電話語音回復。

()10951日至511日向戶籍所在地稽徵機關申報之稅額試算書面回復、人工申報及二維申報。

 

二、第二批:退稅日期109731

10962日至630日採網路申報、稅額試算採線上登錄或電話語音回復。

 

三、第三批:退稅日期109930

109512日至630日申報之稅額試算書面回復、人工申報及二維申報。

 

四、其餘退稅案件,於110118日退稅

 

南區國稅局呼籲,網路快速便捷,不受時間及空間限制,而且不用去報稅現場人擠人,請多加利用網路辦理綜合所得稅申報及利用存款帳戶轉帳退稅,除可使用便捷的報稅服務外,還可輕鬆享受優質的退稅服務。

 

如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0800-000-321洽諮詢聯繫窗口,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新聞稿聯絡人:審查二科程股長 06-22231118040

中區國稅局雲林分局表示,今年辦理108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透過四大超商(7-11、OK、全家、萊爾富)多媒體事務機(KIOSK)以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加密碼」將有兩大便民新措施:

一、可列印「綜合所得稅108年度所得及扣除額資料查詢碼」, 以利沒有讀卡機之民眾就近查詢各類所得及扣除額資料並可以在家辦理網路申報。

二、可下載稅額2萬元以下之「稅額試算」繳款單,於超商繳稅完成申報,省去至國稅局臨櫃排隊補印繳款單時間。


       該分局進一步提醒納稅義務人,鑑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至今尚無趨緩情勢,為免民眾前往國稅局因群聚可能發生之疫情擴散,請民眾多利用自行在家網路申報,倘若需至國稅局申報者,可利用線上取號及預約申報措施,民眾於即將到號時再出門,以減少等待時間並分散人潮,另臨櫃申報,請記得配帶口罩。

民眾如有其他國稅相關問題,歡迎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該分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新聞稿聯絡人:綜合所得稅課歐晏吟
電話:(05)5345573轉203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108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自109年5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為避免納稅義務人申報錯誤,該局整理以往報稅常見錯誤情形,提醒民眾注意,說明如下:


一、未依規定合併申報:
(一) 子女未滿20歲而有所得應與父母合併申報(已婚者除外)。

(二) 夫妻應合併申報,如於108年結婚宴客,但109年才辦理結婚登記,於所得年度(108年)並無婚姻關係,不可合併申報。


二、免稅額申報錯誤:
每人免稅額為8.8萬元,年滿70歲的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及受扶養「直系尊親屬」(父母、祖父母等)免稅額為13.2萬元;如申報扶養年滿70歲的兄弟姊妹或同居一家有實際扶養事實的其他親屬(叔、伯、舅等),免稅額仍為8.8萬元。

三、漏報所得:
(一) 漏報海外所得或大陸地區來源所得等非屬查詢範圍的所   得僅申報以憑證(自然人憑證、已申辦健保卡網路服務註冊的健保卡、已註冊內政部TAIWAN FidO臺灣行動身分識別或其他經財政部同意的電子憑證)經網路查詢或向稽徵機關臨櫃查詢的所得資料,而未申報非屬查詢範圍的所得資料(如海外所得、大陸地區來源所得、出售房屋的財產交易所得、私人間出租房屋的租賃所得、佃農補償費等無須開立憑單的所得)。

(二) 漏未合併申報受扶養親屬的各類所得。

(三) 未按退職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所載明的給付總額(已減除定額免稅額度)申報,自行重複減除免稅額,導致短漏報所得額。

  
四、申報時自行刪除或變更以憑證下載或至稽徵機關臨櫃查詢的所得資料:
該局提醒,如對下載所得資料的所得年度、金額或所得類別有疑義,請先洽詢憑單填發單位確認,避免未先行確認就自行刪除或變更稽徵機關提供查詢的所得而產生漏報。


五、扣除額申報錯誤,類型包括:
(一) 捐贈列舉扣除額

誤報點光明燈、安太歲或支付塔位等有對價關係的款項;或對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的捐贈,申報金額超過全年綜合所得總額20%。
(二) 保險費列舉扣除額

誤報「非直系」受扶養親屬的保險費;或申報全民健康保險以外的保險費,超過每一個被保險人每年2.4萬元的限額、或被保險人與要保人不在同一申報戶。
(三) 醫藥及生育費列舉扣除額

申報扣除非公立醫院或健保特約醫療院所出具的醫療費收據及非屬醫療性質的醫美整形、坐月子費用、看護費用;或未減除受有保險給付部分的醫藥費。
(四) 購屋借款利息列舉扣除額

  1.「修繕貸款」或「消費性貸款」名義的房貸利息支出不符合列舉扣除額規定。

  2.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未於課稅年度在該地址辦竣戶籍登記,不符合列舉扣除額規定。

  3.課稅年度有出租、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不符合列舉扣除額規定。

(五) 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

誤以重大傷病卡列報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未檢附身心障礙手冊影本或精神衛生法規定的專科醫生診斷證明書影本。
(六) 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

誤報子女就讀國內、外及大陸地區未經教育部認可的學校(如國外語言學校)學費;或誤報納稅義務人本人、扶養兄弟姐妹或其他親屬或家屬就讀大專以上院校的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


六、 採網路申報方式,漏未執行「申報資料上傳」步驟:
納稅義務人採網路申報並選擇以信用卡或金融機構帳戶繳納稅款,完成繳稅步驟後,漏未執行「申報資料上傳」步驟,以致未完成申報程序。該局特別提醒,申報系統產出的「檢核用計算表」僅供參考,仍應執行「申報資料上傳」步驟,於列印的電子結算〔網路〕申報收執聯上有顯示檔案編號,才算完成申報。完成申報後,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輸入身分證統一編號及出生年等資料,即可查詢確認是否已完成申報程序。


       該局說明,民眾報稅後若發現錯誤,可以重新填寫一份正確的申報書,辦理更正;採用網路申報者,只要將正確資料在申報期限內重新上傳申報即可。但若已逾申報期限,不論採何種申報方式,均須向戶籍所在地稽徵機關辦理書面更正申報。


       如有相關問題,可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或至該局網站(https://www.ntbna.gov.tw)查詢相關法令。


新聞稿聯絡人:審查二科 邱股長
聯絡電話:(03)3396789轉1436

中區國稅局苗栗分局表示,一年一度的報稅季即將來臨!該分局鼓勵民眾利用e化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防疫報稅免出門,省時便捷又可拿好康,獎金高達八十萬元哦!

該分局說明,為鼓勵納稅人e化辦理108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中區國稅局特別推出「e化繳(退) 便捷就是寶」活動,提供設籍於中區國稅局轄區內(苗栗縣、臺中市、南投縣、彰化縣及雲林縣)之納稅義務人雙重好康抽獎,同時對抗疫情與您一起fight!!該分局強調,民眾使用「自然人憑證」、「電子憑證」、「已註冊健保卡」、「行動身分識別T-Fido」,或於109428日至同年630日執自然人憑證或已註冊健保卡至四大超商多媒體事務機下載所得及扣除額資料「查詢碼」自行(指在家、辦公處所或國稅局以外之其他處所)辦理網路申報,就可以免到國稅局免排隊,輕鬆完成報稅,尤其在目前正值防疫期間,更是避開人潮減少接觸傳染的最佳選擇。


本活動好康抽獎如下:

1、便捷報稅獎:以自行(指在家、辦公處所或國稅局以外之其他處所)網路申報或稅額試算服務確認者,即可參加抽獎。
(1)頭獎:1名,獨得獎金50,000
(2)貳獎:2名,各得獎金30,000
(3)叁獎:6名,各得獎金10,000
(4)肆獎(電子禮券)80名,各得電子禮券1,000
(5)伍獎(電子禮券)400名,各得電子禮券500
(6)陸獎(電子禮券)1,000名,各得電子禮券200

2e化繳(退)稅特別獎:符合便捷報稅獎適用條件之納稅義務人,並使用電子支付工具(含行動支付)繳納108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自繳稅款,或設定銀行帳戶辦理直撥退稅者,即可參加抽獎,獎項為普獎:300名,各得電子禮券500元。

該分局進一步表示,民眾如對上述內容有任何問題,請利用該分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該分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新聞稿聯絡人:苗栗分局服務管理課劉惠芬
聯絡電話:037-320063分機517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依所得稅法第17條第1項第2款第2目之3規定,醫藥及生育費之列報扣除,須以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給付與公立醫院、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療院、所,或經財政部認定其會計紀錄完備正確之醫院為限,但受有保險給付部分,不得扣除。

該法條之立法意旨,係針對個人因身體疾病接受治療而支付之醫療費用,屬生活中之必要支出,故於計算所得淨額時得准予列舉扣除,惟如支出之醫藥費已因保險給付而獲得填補,因該項保險給付依照所得稅法第4條第7款規定,免納所得稅,如准由納稅義務人於申報所得稅時列舉扣除,顯屬重複,有違課稅公平原則,自須將之扣除,以維課稅之公平。

該局舉例說明,轄內甲君106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列報本人於A醫院就醫之醫療費用350,000元,經該局查得,該支出受有B保險公司保險給付860,000元,乃予以剔除列報之醫藥費扣除額350,000元,補徵稅額。甲君不服,申請復查,經該局駁回其復查之申請,未提起訴願而告確定。

該局進一步說明,保險之目的係為填補被保險人因保險事故發生所受之損失,被保險人因疾病所需住院及醫療費用之支出,倘受有保險給付而弭平,不論個人取得之保險給付項目名稱或計算基準為何,亦不論其是否有檢據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納稅義務人均不得再列報扣除。

該局籲請民眾倘有受保險理賠之醫藥及生育費列報綜合所得稅疑義,可就近向國稅局洽詢,或亦可於上班時間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將有專人為您詳細解說。

新聞稿聯絡人:法務二科阮股長 06-2298076

中區國稅局竹南稽徵所表示,今(109)年綜合所得稅網路申報系統新增臺灣行動身分識別登入服務(TAIWAN FidO),以自然人憑證綁定行動裝置(手機或平板),利用指紋或臉部生物特徵識別完成註冊,即可透過該行動裝置「TW FidO」APP,輕鬆登入下載所得、扣除額資料及辦理網路報繳稅作業。

 

該所說明,「行動身分識別」只支援有生物辨識功能的手機,且手機須先設定好個人指紋或臉部生物特徵。首次使用者,需先以手機下載安裝「TW FidO」APP,再至臺灣行動身分識別網站(https://fido.moi.gov.tw),以讀卡機+自然人憑證登入並註冊,掃描QR code即可將自然人憑證與手機綁定,之後免再用實體憑證,登入電子申報繳稅軟體只要搭配手機TW FidO APP即可完成身分認證。

 

納稅義務人如有任何國稅相關問題,歡迎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該所將竭誠為您服務。

 

新聞稿聯絡人: 竹南稽徵所 綜所稅股 莊雅筑
聯絡電話: 037-460597 #213

第 128 頁,共 193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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