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訊)民眾的車輛若因老舊,或毀損不堪修護使用,應委託合法回收機構處理,並記得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及車輛2面號牌逕向監理機關辦理報廢登記,才算完成車輛報廢手續。
稅務局表示,車輛經回收後,如未向監理機關辦理報廢繳銷牌照手續,一旦查獲有將車牌移掛他車,使用公共道路情事,依使用牌照稅法第31條規定,應處全年應納稅額2倍之罰鍰。
稅務局特別提醒民眾,車輛回收仍應儘速向車籍所在地的監理機關完成報廢繳銷牌照手續,除可領取回收獎勵金外,更可避免車牌遺失遭他人移用而受罰。
嘉基聯合記帳士事務所
台中市北屯區昌平路一段95-8號五樓2
網站:www.chiachi.com.tw
TEL:(04)27037666
FAX:(04)22491212
E-mail: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
服務時間 08:30~18:00
[網站導覽]|[sitemap]

Copyright © 2026 嘉基聯合記帳士事務所. Joomla templates powered by Spark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