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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法規】建屋應保留之法定空地仍應課徵地價稅

建屋應保留之法定空地仍應課徵地價稅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依規定無償供公眾通行之道路土地,在使用期間內,地價稅或田賦全免;但其屬建造房屋應保留之法定空地部分,不予免徵,仍應按一般稅率課徵地價稅。

 

該局特別提醒土地所有權人,土地符合地價稅減免規定者,記得於當年度地價稅開徵40日(即9月22日)前提出申請,才能於當年度適用優惠稅率,如果逾期申請,只能自次年度開始適用。

 

  如果您對地價稅不明瞭之處,可利用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承辦員:林美玲   聯絡電話:04-7239131轉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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