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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法規】商店以寄檯方式擺設電動玩具,應課徵娛樂稅

商店以寄檯方式擺設電動玩具,應課徵娛樂稅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商家為招徠生意增加收入,常以寄檯方式擺設一、兩台電動玩具,雖非重要營業項目且營業額微小,但仍應依規定辦理娛樂稅登記及代徵娛樂稅手續,否則一經查獲將被處以新台幣1萬5,000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該局說明,商家擺設電動玩具開始營業前,只需填具「娛樂業開業、變更代徵娛樂稅款申請書」,檢附負責人身分證影本,向該局轄區分局辦理代徵報繳娛樂稅即可,手續簡便。如對娛樂稅之徵課有任何疑問,可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86969或22585000按1轉客服中心洽詢,將有專人為您解說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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