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r1.jpg
  • bar2.jpg
  • bar3.jpg

夫妻間贈與土地,要不要課徵土地增值稅?

夫妻間贈與土地,要不要課徵土地增值稅?

 

(臺中訊)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配偶相互贈與之土地,原則上要課徵土地增值稅;但可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

  該局說明,義務人申請不課徵者,再移轉第三人時,以該土地第一次贈與前之原規定地價或前次移轉現值為原地價,計算漲價總數額,課徵土地增值稅。另申請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時,其出售前1年內未曾供營業使用或出租之期間,應合併贈與期間計算。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關心您,如有任何問題,可利用本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8696904-22585000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提供服務。

閱讀 415 次數

嘉基聯合記帳士事務所
台中市北屯區昌平路一段95-8號五樓2
網站:www.chiachi.com.tw
TEL:(04)27037666
FAX:(04)22491212
E-mail: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
服務時間 08:30~18:00
[網站導覽]|[site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