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r1.jpg
  • bar2.jpg
  • bar3.jpg

【稅務法規】身心障礙者使用之交通工具可申請免徵使用牌照稅

身心障礙者使用之交通工具可申請免徵使用牌照稅

 

(臺中訊)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專供持有身心障礙手冊,並領有駕駛執照者使用之交通工具,每人以一輛為限免徵使用牌照稅,但因身心障礙情況,致無駕駛執照者,每戶以一輛為限。

 

  該局進一步說明,使用牌照稅免稅申請手續相當簡單,車主申請免徵使用牌照稅時,請檢附下列證明文件至所轄稽徵機關辦理。

 

(一)專供持有身心障礙手冊,並領有駕駛執照之車主,每人以一輛為限者:身心障礙手冊、駕駛執照、交通工具所有人為身心障礙者之行車執照、身分證、車主印章。

 

(二)身心障礙情況,致無駕駛執照者,每戶以一輛為限者:

 

1.車主與身心障礙者不同:身心障礙手冊、行車執照、戶口名簿(車主與身心障礙者應為設籍同戶或同址之親屬成員)、車主印章。

 

2.車主與身心障礙者相同:身心障礙手冊、行車執照、使用人駕駛執照、車主印章。

 

  如有任何問題,可利用0800-086969免費電話或04-22585000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提供服務。

閱讀 381 次數

嘉基聯合記帳士事務所
台中市北屯區昌平路一段95-8號五樓2
網站:www.chiachi.com.tw
TEL:(04)27037666
FAX:(04)22491212
E-mail: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
服務時間 08:30~18:00
[網站導覽]|[site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