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訊)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民權稽徵所表示,為遏止逃漏稅,以維護租稅公平及促進誠實申報納稅,本年度營業稅選案查核作業自105年4月1日起辦理,查核範圍包括:
(1)涉嫌取具、開立不實統一發票者。
(2)將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9條規定不得扣抵之進項稅額提出扣抵者。
(3)漏進、漏銷或進項金額鉅大且加值率偏低者。
(4)應開立二聯式統一發票卻開立非實際交易對象之三聯式統一發票,幫助他人逃漏稅者。
該所籲請營業人,倘因一時不察,有短、漏開統一發票,短、漏報銷售額,或以不得扣抵之進項稅額申報扣抵銷項稅額,或取得不合法之統一發票虛報進項稅額等情事,在未經檢舉、未經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之前,請儘速向所轄分局、稽徵所自動補報並補繳所漏稅額及按日加計利息一併繳納,以免受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