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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宣導】有售票收費之臨時性娛樂活動應課徵娛樂稅

 

屏東縣政府稅務局表示歲末年關將屆,機關團體在體育館及各地場所舉辦跨年晚會,公司行號紛紛舉辦尾牙餐會,並邀請知名藝人表演,如有對外銷售票券、收取費用者,應就所收票價或收費額代徵娛樂稅。其負責人並應於活動舉辦前,向稅務局辦理登記及娛樂稅徵免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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