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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稅 (1205)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東港稽徵所表示,營業人於開立電子發票後,應於規定時限內上傳發票相關資訊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存證,以利買受人接收、查詢及保障消費者兌領統一發票中獎獎金權益。  …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COVID-19自本(112)年5月1日起從第5類傳染疾病降級到第4類,隨著疫情解封刺激消費內需,尤其以批發零售及餐飲業成長最高,6月底即將到來的端午節4天連假,為解封後第一個連續假期,且為雙月份接近尾聲,生意好的店家如果在假期當中碰到統一發票不夠用,又適逢假日發票代售點未上班,可先提前使用次期(即本年7-8月)統一發票開立交付買受人,並向所轄國稅局報備開立次期統一發票張數及字軌號碼。  …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為促進國際貿易,提升國際競爭力,我國本互惠原則訂定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以下簡稱營業稅法)第7條之1規定,外國之事業、機關、團體、組織(以下簡稱外國廠商)在我國境內從事參加展覽或臨時商務活動相關支出,依「外國之事業、機關、團體、組織在中華民國境內從事參加展覽或臨時商務活動申請退還加值型營業稅實施辦法」規定,可申請退還營業稅。…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營業人銷貨時未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經國稅局查獲短漏報銷售額,其所漏銷項稅額雖經扣減其自違章行為發生日起至查獲日止累積留抵稅額最低金額後無漏稅額,免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51條第1項第3款規定處罰,但仍有未依規定給與他人憑證之違章行為,應依稅捐稽徵法第44條規定,按查明認定之總額處5%以下行為罰。  …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依財政部111年1月7日台財稅字第11004648950號令規定,營業人承租非供銷售或提供勞務使用之九座以下乘人小客車,有下述情形之一者,核屬分期付款買賣性質,所支付之營業稅進項稅額不得扣抵銷項稅額: (一)租賃期間屆滿時,租賃車輛所有權移轉予承租人。…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日前接獲營業人詢問A公司與清潔公司簽訂辦公室清潔服務合約,合約價格為新臺幣(下同)6萬元,清潔公司同意以A公司所生產之市價7萬元清潔用品抵付服務費,A公司應如何開立統一發票?  …
中區國稅局豐原分局表示:公司於召開股東會時,以紀念品贈送股東,核屬與推展業務無關之饋贈,為交際應酬用之貨物,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9條第1項第3款、同法施行細則第26條第1項及財政部87年12月3日台財稅第871976465號函釋規定,其進項稅額不得申報扣抵銷項稅額。 該分局提醒,贈送股東紀念品所取得之進項憑證,不論是購買時取得,或是以產製供銷售之貨物轉供贈送股東紀念品使用,視為銷售貨物自行開立時所取得,其進項稅額均不能申報扣抵銷項稅額。請營業人申報營業稅時多加留意,勿將該進項憑證提出扣抵,避免因一時疏忽而受罰。…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營業人將保稅貨物銷售與其他營業人,雖該貨物仍放置於保稅倉庫,未向海關申報進口至課稅區或其他保稅區,仍屬在中華民國境內銷售貨物,應依規定之營業稅稅率開立統一發票。除銷售與保稅區營業人供營運者或保稅區營業人銷售與其他營業人供外銷者,適用零稅率外,應按所銷售應(免)稅貨物,開立應稅或免稅統一發票。…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個人以營利為目的,透過網路銷售貨物或勞務,於「當月銷售額」達營業稅起徵點時〔銷售貨物新臺幣(下同)8萬元、銷售勞務4萬元〕,最遲應於次月月底前向國稅局申請稅籍登記。另自112年1月1日起,為健全稅籍及強化稅籍管理效能,營業人從事網路銷售,其稅籍登記事項新增「網域名稱及網路位址」及「會員帳號」,並應於其銷售網頁或行動裝置應用程式(APP)清楚揭露「營業人名稱」及「營利事業統一編號」。…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每年5、6月為公司股東會旺季,公司為了感謝股東的支持,往往會準備紀念品贈送股東,由於該紀念品取得之進項憑證與業務無關,依規定不得申報扣抵銷項稅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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